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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刷得當,看上去就像,迷糊說,“就像瑞秋·懷特里德2的風格用在了房子上。”
沿著濱海大道,再往前一點,過來了一個戴著遮光鏡的小夥子,問迷糊的辮子是在哪裡編的。迷糊告訴他是在巴哈馬的貓島。其實他是幫女朋友問的,一位金髮碧眼的俄國美女。他自己則是古巴黑人。他們是一對時髦的情侶,卻也是長久以來政治聯盟的產物。他們請我們幫忙在一棟房子前面拍照——實際上,那是一棟別墅——我們站在它前面。
“你知道這是什麼房子嗎?”古巴人問。
“不知道。”
“範思哲的別墅。”他說,“這裡就是他被槍殺的地方。”
迷糊把相機還給他們,他們走開了。我仔細地看著沒有血跡的人行道。迷糊說:“這裡就是他被槍殺的地方。”
“是的,”我說,“這裡就是他被槍殺的地方。”
“你還記得他被槍殺的那天晚上你在做什麼嗎?”
“每天都有人被槍殺的,”我說,“我不記得了。那你又在做什麼呢?”
“什麼時候?”
“他被槍殺的那天晚上。”
“誰?”
“具體來說,是範思哲,其實是每一個被槍殺的人啦。”
“馬爾克姆·X3就是被槍殺的,不是嗎,親愛的?”
“是的,雖然他不像時裝設計師那樣有名。”
“但他戴過的那些眼鏡變得很流行。好多人都戴。你還有一副呢,不是嗎,親愛的?”
“是的。而且你知道怪在哪兒嗎?”
“哪兒?”
“它們都是由範思哲設計的。”
“那可真是太可怕了。”
就在我們聊這些的時候,很多人在範思哲被槍殺的地方照相。我就是其中之一:迷糊用我們在拿騷買的一次性相機給我照了一張相。直到這時,我們才發覺自己和這個地方是多麼難捨難分,這個人們不停照相的地方,這個範思哲被槍殺的地方。
該走了,迷糊提議說,去吃水果冰沙解解渴。我們舔著水果冰沙——我的上面還有蛋白粉——我們坐在海邊的一堵牆上,我還為一篇關於裝飾藝術的論文做了筆記。
我寫道:
說裝飾藝術的表象後面是一片破敗,其實並不準確:因為裝飾藝術就是表象。裝飾藝術是最為一目瞭然的建築風格,似乎完全是用來看的——五顏六色的!——而不是用來住人的。當然,裝飾藝術風格的建築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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