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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自己跑到那裡,像故事裡的狗一樣找到回家的路,令人大感驚奇。卡蘿大吵大鬧,宣稱那天早晨根本沒看見狗。但是後來她犯了一個錯誤:她又試了一次,差不多在一個星期之後,這一次雖然校車上或學校裡沒有人懷疑她,但媽媽懷疑了。
我不記得是不是爸爸把布麗茲給我們送了回來。我無法想象他出現在拖車房裡,或者出現在屋門口,甚至出現在通往拖車房的路上。也許是尼爾到鎮上的房子去把它接了回來。這並不是一個更容易想象的情形。
如果我說的這些聽起來讓人感覺卡蘿總是不高興或者總是在謀劃什麼,那不是事實。我說過, 晚上躺在床上的時候,她的確想讓我說一些事情,但她並非一直不斷地表現不滿。悶悶不樂不是她的天性。她太渴望給人留下好印象了。她喜歡別人喜歡她;她喜歡攪動房間裡的氣氛,讓人看到甚至可以稱作快樂的希望。對此她比我想得更多。
現在我想,她是更像媽媽的那個。
她一定被盤問對狗做了什麼。我想我能記得一些對話。
“我這麼做是為了惡作劇。”
“你想去和爸爸住在一起嗎?”
我相信她被問到了這個問題,我相信她說了不。
我沒有問她任何問題。她做的事在我看來一點兒都不奇怪。也許年幼的孩子就是這樣——異常強大的年長的孩子做任何事都不會顯得不正常。
我們的郵件被投遞在路邊一根杆子上拴著的一隻錫鐵盒子裡。除非風雨特別大,媽媽和我每天都走過去,看有什麼給我們的東西。我午睡起來後我們就去。有時候一整天裡我們只在那個時候出門。早晨,我們看兒童電視節目,或者我看電視她看書。(她放棄閱讀的時間不長。)我們熱些罐頭湯做午飯,然後我去午睡,她接著看書。現在她的肚子已經很大了,胎兒在肚子裡動來動去,我能摸到。孩子的名字叫布蘭迪——已經起好了布蘭迪這個名字——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
一天,我們沿著小巷走過去拿信,實際上當時我們已經離信箱不遠了,媽媽停住了腳步,一動不動地站著。
“別出聲。”她對我說,雖然我一句話也沒有說,甚至沒有玩穿著靴子在雪地裡拖著腳走的遊戲。
“我沒出聲。”我說。
“噓。轉身。”
“但我們還沒拿信呢。”
“別管了。只管走。”
接著我注意到,布麗茲原來一直和我們在一起,不在前面就在後面,現在它不見了。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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