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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肉亂飛,泰德處理大王鮪魚的整個過程足以讓任何一位專業廚師血壓飆升。
最終的成果便是擺在充當餐盤的芭蕉葉上,那一大堆足有拳頭大小的鮮紅肉塊。
“呃,這切的是不是太大塊了點?”雖然戈登自己也不是太瞭解“刺身”這種來自西大陸的異國菜餚。
但他估摸著,肯定不是這麼粗獷的東西......
“大塊的才好吃!”泰德大手一揮,為自己可怕的刀工做了解釋。
為了證明自己的話似的,泰德率先抓起一大塊有著大理石般美麗脂肪紋理的肥美魚腹,往自己那足以塞進一整顆蘋果的大嘴中一丟,然後用力咀嚼起來。
皺著眉頭大嚼了一陣,最後仰起脖子努力嚥下去,泰德嘀咕著道:“滑溜溜黏糊糊的,沒啥味道,感覺沒做熟了的好吃。”
戈登翻了個白眼,道:“誰會像你那樣吃刺身?你那只是單純地在生吃魚肉而已,刺身要這樣吃!”
說著,他便照著道聽途說來的“生魚切片,放點山葵泥,蘸醬油吃”,把拳頭大小的魚塊分切成了巴掌般厚實的魚片,或者說魚排,小心翼翼地撒上切成粒的生野菜莖,再放上一小撮細鹽,這才填進嘴裡。
瞪著大眼,觀察著戈登“講究無比”吃法的泰德發出一聲長長的驚歎:“噢~!原來刺身是這樣吃的,本大爺學到了!”
嚼嚼嚼嚼......
同樣有些艱難地嚥下魚肉後,戈登抹了抹嘴,客觀地評價道:“十分有異域風情的吃法,味道很特別。”
泰德有樣學樣地吞下一大塊魚排,卻被野菜莖的辣味嗆了個噴嚏,經過短暫的沉默,他嘟囔著道:
“我覺著吧,應該還是烤熟了好吃。”
“嗯,我也覺得,刺身這種吃法不適合我們。”戈登盯著面前的魚肉塊,抱起雙臂點了點頭,看樣子是不打算再碰了。
“誰去生火?”
“你去,火堆整大點,我去把靈鹿剝洗處理下,一會兒串上蘑菇,抹上漿果,一起烤了!我還弄來了幾顆椰子當飲料,可惜沒帶麥酒......”
“嗨呀!怎麼就忘了帶酒!”
“這幾個野芋頭一會兒埋在火堆下面,多烘一會兒,不然麻嘴巴。”
“沒問題。”
“...”
“...”
太陽落山,天色漸暗。
梅塔貝密林入夜的海岸邊,篝火明亮。
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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