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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聽得目瞪口呆。
家裡發生了這麼多的事,壓根就沒人找他,也沒人跟他說啊!
田欣倒是從那幾個嫂子嘴裡聽過人販子的事,可是,那也沒往自家想啊。
怎麼丟的孩子會是小朝陽呢?
還跟林秀秀扯上了關係?
田欣倒是覺得,以林秀秀的小心眼,興許還真能幹出這樣的事來。
林南站起來,準備跟林清一塊走。
田欣提醒他道,“這事你先去公安局打聽打聽,要是真的,明天一早我就回林家去,把這事跟爹孃說了。”
她拉著林南,“你可不要衝動,仔細問,若秀秀真要裡頭,不要跟公安局的同志吵鬧,知道嗎?”
林南點點頭。
林清聽了,說道:“嫂子,要不你跟二哥一塊去公安局吧,你可以看著二哥。”
田欣一想,覺得有道理。
於是林南跟田欣去了公安局,林清留下來了,他照顧二妞。
剛出了人販子的事,田欣哪敢讓孩子一個人。
林南跟田欣去了公安局。
-
審訊室,玻璃後頭。
“是她嗎?”公安局的同志問城裡郵局的工作人員,這位就是賣出郵票的那位。
郵局的工作人員仔細辨認了一會,猶豫道,“有點像,可那天她穿的不是這身衣服。”
公安局的同志問:“那是什麼衣服?”
郵局的工作人員說了。
公安局的同志記住了,叫了下屬,讓他們去林秀秀的宿舍去找。
這事剛說完。
又有另外的同志進來了,把錢遞給負責這個案子的公安同志面前,“這錢那人販子確認過了,是她寄出的錢。上面有印子,你看這邊角這裡,有鋼筆的畫痕,這印記跟錢上的線重複了,平常看不出來,可用溼紙擦一擦,就會有印子。”
這錢這是證據。
林秀秀跑不了了。
負責這案子的公安同志道,“去,把林美美帶過來。”
“是。”
林美美並沒有送到少管所去,只是對外那麼說,林美美被安排在警局的單人間,先前案子沒結,不能放人。
現在不一樣了。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林秀秀,林美美是無辜的。
林美美被帶過的時候,整個人都跟兔子似的,只有聽到一點動靜,就驚得不行。
縮成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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