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二章 (第2/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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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在洗臉的時候,他突然心念一動,完全違背常理地決定去接頭。

明知一個事業在失敗還要去冒險是愚蠢的,但他技癢難耐地非要一試不可。常規性地發報,觀鳥,騎腳踏車,享用寄住公寓的茶點——他沒經歷過什麼像點樣的行動已有四年之久了。沒有任何危險,反使他過得心驚肉跳,因為他會幻想是不是有什麼看不到的威脅。只有能辨出危險並採取措施來化解時,他才會感到放心。

對,他要去接頭。但不是按他們設想的方式。

儘管是在戰時,倫敦西區仍然熙熙攘攘,費伯不知道柏林是不是也這樣。他在皮卡迪利廣場的哈查德書店買了一本《聖經》,塞進他外套的裡袋裡。那天溫和溼潤,還斷續下著毛毛細雨,費伯拿著一把雨傘。

這次接頭定的時間是上午九十點之間或者下午五六點之間,按照安排,一個人要每天到那兒去直到另一方露面。如果接連五天沒有接上頭,隨後的兩週裡每隔一天去一次。再接不上頭,就放棄行動。

費伯在九點十分到達萊斯特廣場。接頭人就在那兒,站在菸草商店的門口,腋下夾著一本黑皮的《聖經》,偽裝避雨。費伯從眼角瞥著他,低著頭,從他身邊匆匆走過。那人很年輕,鬍鬚金黃,面孔豐潤。他穿了一件雙排扣的防雨外套,嘴裡嚼著口香糖,正讀著一份《每日情報》。他不是熟人。

費伯在街對面第二次走過時,發現了“尾巴”。一個矮壯的男人,身穿軍用塑膠雨衣,頭戴英國便衣警察喜歡的軟氈帽,正站在一座辦公大樓的門廳裡,透過玻璃門,盯著街對面門口的間諜。

有兩種可能,如果那間諜不知道他被盯上了,費伯只需須把他從接頭地點引開,甩掉“尾巴”就成了。然而,另一種可能是:那間諜已經被捕,站在門口的是個替身,在這種情況下,費伯不能讓他和那“尾巴”看到自己的面孔。

費伯做最壞的設想,然後便想出了一條對策。

廣場上有一個電話亭。費伯走了進去,記住了那電話的號碼。然後他找到《聖經》中《列王記》第十三章那一頁,撕下來,在紙邊空白上草草寫道:“到廣場的電話亭裡去。”

他繞到國家美術館後面的街道,找到一個小男孩,年紀約十歲或十一歲,正坐在一個門口,向水窪裡扔石子。

費伯說:“你知道廣場上那家菸草店嗎?”

那男孩說:“知道。”

“你喜歡口香糖嗎?”

“喜歡。”

費伯把從《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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