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58章 第 58 章 (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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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王博遠和嚴晟的粉絲一頓罵,罵的兩家粉絲不得不退出飛訊。最後還不過癮,又跑到嚴晟和王博遠的貼吧爆吧(兩人因為形象路線,都沒有註冊圍脖或者飛訊賬號)。就這麼一小撮粉絲的戰鬥力最後竟然成功的爆了兩位影帝大咖一線巨星的貼吧。霎時間就連吃瓜網友和娛樂媒體都震驚了。

很多人的注意力立刻從飛訊網和陶暮身上轉移到沈毓這邊。

在此期間,陶暮一直沒有回應。他讓飛訊網的員工統計從十幾家媒體爆料開始,飛訊網和彈幕網遭受的損失。截圖網上那些言辭過激的網友言論。將所有材料蒐集妥當,直接聘請律師向法院起訴。

不過令陶暮沒有想到的是,劉耀的動作居然比他還快一步。而且劉耀不光起訴了汙衊夜色和陶暮的十幾家媒體,他還把背後主導這一切的毓霄傳媒一塊兒告了。甚至把姚文霄如何僱傭私家偵探侵/犯夜色隱私,如何花錢賄賂十幾家媒體聯手抹黑陶暮的證據直接曬到飛訊網上。

——早在陶暮提醒他姚文霄和沈毓有問題的時候,劉耀兩口子就開始著手準備。劉耀派小弟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跟蹤姚文霄,同時聯絡燕京最厲害的經濟類律師,時刻做好打官司的準備。

做諮詢的時候律師還提到過,一般藝人起訴媒體,就算勝訴也只能拿到象徵性賠償。而那些媒體利用消費藝人的方式獲得極大的宣傳度和關注度,就算最後登報道歉,獲得的利潤與損失的顏面相比,也都是不痛不癢的。

再說陶暮將來肯定要當演員,還要進入娛樂圈。如果與媒體的關係處的太僵,也不是什麼好事。

但是劉耀和孟齊自信以陶暮的本事,就算將來進娛樂圈,也肯定不用受到這些無良媒體的掣肘。非要律師想辦法拿出一個方案,以備將來真的有無良媒體誣陷陶暮時,給那些造/謠的媒體一個沉重的教訓。並且答應,如果律師能讓他們滿意,劉耀願意拿出一百萬作為酬謝。

重賞之下,那律師也是拼了。花了小半個月的時間,又是查律法又是查案例,最終想出來一個辦法。於是在半個月後,當姚文霄真的聯合十多家媒體造/謠生事汙衊陶暮和夜色時,早有準備的劉老闆就在律師的建議下,直接以誹謗罪,不正當競爭,刺探商業機密,非法採用陶暮本人肖像權及夜色商標獲取鉅額利潤等罪名把十幾家媒體聯同毓霄傳媒一起告上法庭。

——如果案子打贏的話,目測這十幾家媒體至少得賠個傾家蕩產才能脫身。

至於毓霄傳媒倒不至於那麼慘。畢竟毓霄傳媒背靠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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