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4、錐公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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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就是“里正”,如果徵丁時有村民逃亡,他的鄰居就會被拉去頂替,如果鄰居也跑了,里正就要被頂上去。

“那要是你也跑了呢?”嚴江略好奇地問。

“我是李氏中人,深受國恩怎麼做逃役之事!”里正彷彿受了奇恥大辱,若不是看在對方是自家公子的好友,怕是就要一臉唾上去了。

嚴江無奈,只能又找了李信,談起此事。

李公子感覺自己非常重要,便去找了爺爺,郡守大筆一揮,新建一里,讓孫子掛了個光桿里正,想建在哪都可,但是裡中戶籍是空的,可以說是一秒解決紛爭。

嚴江謝過之後,找到泥匠在山邊劃出大院子的地基,燒泥的炭渣用來與黏土砂子混合,這樣做出的地基幹燥不潮溼,因為粉碎炭渣都是用工人拿大杵搗碎太過費事,他準備做一個踏錐——把蹺蹺板的一邊綁上大石頭,石頭下邊放一個有凹糟的石坑,這樣踩動一邊用腳碎石,比拿手砸省力何止十倍。

找來的木匠看了他在沙地上畫的圖,拿出青銅鑿刀,說把木材刨成板,需要三天。

嚴江趕工期呢,哪等得了十天,便將自己的鋼絲鋸給他用——做為野外四神器之一,他一向都是系在手腕上,不會離身太久。

這下,鋸開一塊長木料只用了半個時辰,綁上河灘裡的大石頭,固定好支點,只花了一個時辰,便大功告成。

士卒們都稱此物是神器,視如珍寶,踩上去時都不敢穿鞋。

但誰知,這樣也惹出事來。

午間,他本在勘驗火泥,便有士卒前來尋他,說是有人偷他家農器,已被士卒當場抓住,按秦律,偷盜者應予流放,而擒賊者賞百錢。

嚴江正想有什麼農具,便見士卒將一名十來歲的女孩重重推到他面前:“公子,便是此子,在後院偷盜踏錐,為我當場擒獲,快快將其交官吧。”

那語氣興奮至極,彷彿在說晚上加餐吧。

“恩人饒命!我絕無此意,”那女孩大哭跪下,竟然是昨日他救從匪徒手下救下的那位女孩,“實在我家婆婆昨日傷的太重,麥飯難食,至今粒米未進,我一時心急,才想用那踏錐脫些麥殼,讓婆婆用些,救恩人寬赦了我吧!”

嚴江還以為是什麼大事,揮手道:“小事罷了,放了她。”

“公子不可!”那抓人計程車卒臉色有些勉強,卻依然沒有放開女孩,而是梗直了脖子,“人有罪不舉,也是大罪,您不可糊塗了!”

若如此,他便拿不到賞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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