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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來了聯軍。我們那裡那幾年打來打去的,是兩支軍隊。一支是國民革命軍,當地稱之為“黨軍”;相對的一支是孫傳芳的軍隊。孫傳芳自稱“五省聯軍總司令”,他的部隊就被稱為“聯軍”。聯軍駐紮在天王廟,有一團人。團長的太太(誰知道是正太太還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來。叫來幾個老孃,還是弄不出來。這太太殺豬似的亂叫。團長派人去叫陳小手。
陳小手進了天王廟。團長正在產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見了陳小手,說:
“大人,孩子,都得給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腦袋!進去吧!”
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陳小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總算把孩子掏出來了。和這個胖女人較了半天勁,累得他筋疲力盡。他迤裡歪斜走出來,對團長拱拱手:
“團長!恭喜您,是個男伢子,少爺!”
團長呲牙笑了一下,說:“難為你了!——請!”
外邊已經擺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著。陳小手喝了兩盅。團長拿出二十塊現大洋,往陳小手面前一送:
“這是給你的!——別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塊現大洋,陳小手告辭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陳小手出了天王廟,跨上馬。團長掏出槍來,從後面,一槍就把他打下來了。
團長說:“我的女人,怎麼能讓他摸來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許碰!這小子,太欺負人了!日他奶奶!”
團長覺得怪委屈。
2 陳四
陳四是個瓦匠,外號“向大人”。
我們那個城裡,沒有多少娛樂。除了聽書,瞧戲,大家最有興趣的便是看會,看迎神賽會,——我們那裡叫做“迎會”。
所迎的神,一是城隍,一是都土地。城隍老爺是陰間的一縣之主,但是他的爵位比陽間的縣知事要高得多,敕封“靈應侯”。他的氣派也比縣知事要大得多。縣知事出巡,哪有這樣威嚴,這樣多的儀仗隊伍,還有各種雜耍玩藝的呢?再說打我記事起,就沒見過縣知事出巡過,他們只是坐了一頂小轎或坐了自備的黃包車到處去拜客。都土地東西南北四城都有,保佑境內的黎民,地位相當於一個區長。他比活著的區長要神氣得多,但比城隍菩薩可就差了一大截了。他的爵位是“靈顯伯”。都土地都是有名有姓的。我所居住的東城都土地是張巡。張巡為什麼會到我的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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