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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染,獨秀於林。當我看到周圍人的慾望和黑暗被無限地開啟,喧囂得連天上的雲層都變厚了,地下的水不能喝,身邊的空氣汙濁了,我更加懷疑自己的心早已蒙羞結垢,因為無論如何我不可能比大自然更了不得。統而言之,我不信任我的心,所以我選擇用大腦來寫。
用腦寫,通俗地說是把小說當做一門手藝活來做。1944年,博爾赫斯透過給一本小說集命名的方式宣稱:小說是手工藝品。這讓不少小說家們心驚膽戰,一時間遭到各路豪傑的無情怦擊。是啊,感天動地的小說——心靈藝術——怎麼可能是手工藝品呢?事實上,我敢肯定,博爾赫斯自己也不會這麼認為的,他所以這麼說只是一種態度,是對小說家們日漸疏離技藝的一種質疑,一種不滿,一種嘲笑,一種呼喚。說到底,把小說說成手工藝品,是對小說的一種退到底線的說法,是對小說家註定應該遵守的紀律的強調。我們應該承認,我們的小說已經變得越來越平庸、弱智,缺乏教養,我們很在乎寫作速度,卻不在乎筆下人物的長相、口音、身份,更不要說人事變遷的邏輯道德和心理座標了。我記得李敬澤曾諷刺我們小說家都是地鐵司機,只管一路狂奔,把人拉到目的地了事。他認為小說家應該是三輪車伕,一路騎來,叮噹作響,吆五喝六,客主迎風而坐,左右四顧,風土人情,世態俗相,可見可聞,可感可知。我用腦寫,就是想當一個三輪車伕,把各條路線和客主的需求研究透,然後儘可能以一種服人的實證精神,給客主留下一段真實的記憶。把假的說成真的,這是我們小說家的基本功,也是我們想讓小說可能承載其他意涵的物質基礎。如果這個“基礎”是假的,破的,你往裡面裝最救命的東西最終都是要漏掉的,更何況今天的看客似乎?不需要救贖,起碼是不願意被蠻橫地救贖。我認為,我們不少小說對讀者的態度是有些粗暴和蠻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