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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陸燁華
(本文有關鍵情節透露,請看完正文後再行閱讀)
推理作者都有極其強烈的好勝心。
愛倫·坡寫完世界上第一篇推理小說的時候,就給這個文學型別定了性,它是“遊戲小說”,隨著推理小說的發展,中間也出現過一些流派,承擔著反映社會現狀、揭露資本黑暗的任務,但“本格推理”這一項,自始至終是烏托邦式的遊戲小說。
當然,“遊戲”是對讀者而言——謎底揭曉前,作者只會挑戰“讀者”。
但當世界上有第二個作者開始嘗試寫推理小說的時候,一場“明爭暗鬥”的競賽就已經拉開了序幕——遠比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遊戲”更為殘酷和刺激。
約翰·狄克森·卡爾和克萊頓·勞森關於“膠帶密室”進行過競作比賽;若竹七海、有棲川有棲、法月綸太郎等也圍繞“五十元硬幣”的日常之謎寫過競作,被收錄到同一本集子中,埃勒裡·奎因據說寫過一篇無人生還模式的稿子,但還沒來得及發表,阿加莎的《無人生還》就已經爆紅,他只好把稿子餵了狗……
當你開始進行推理創作,就好像被置身到了奧林匹斯的競技場中,同樣的模式要構思新穎的設定,同樣的謎面要想出不同的詭計,別人寫過的優秀詭計就是擋在你前面的高牆,甚至你曾經的創作也有可能變成阻礙你的天花板,如果你想寫下去,必須更快、更強、更新穎。
所以,沒有強烈的好勝心,不可能成為優秀的推理作者。
我最早認識時晨的時候,對他作品的認識是“算得上優秀的邏輯流短篇”。故事是中規中矩的推理小說模式,有人死,有人作死,有人撒謊,有人機智,透過現場某個切入點,進行一段邏輯流的推演,最終得出真相。這樣的短篇他寫過不少。
一段優秀的邏輯推演——自己的小說停留在這樣的程度,當然是不滿足的,所以時晨又開始寫各種亂七八糟的小說來練筆:武俠小說、懸疑小說、鬼故事、幽默小說,甚至某種男性特別喜歡的型別小說(見文後注)。有了一定的沉澱和積累之後,他開始創作長篇本格系列作——“數學家陳爝”系列。
在第一本《黑曜館事件》中,時晨在長篇的構架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這離不開之前的練筆。除此之外,他將本身就擅長的“邏輯推演”倍數放大,寫出了可能是國內“邏輯推演”比重最大的推理小說。如果說之前的短篇小說是精緻點心,那麼《黑曜館事件》就是乾貨大餐。
所以在時晨構思新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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