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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具體一點!”
“八月十五,對,就那天,中秋節!我把偷來的手機賣給了一個手機維修店老闆,筆記本他沒收,後來我就把筆記本賣給一個收舊貨的!”山子想了想,回答道。
“一共賣了多少錢?”
“加起來,能有800塊吧!有了錢之後,我就去網咖,打了一夜的遊戲!”
“還有其他事!再好好想想!”
“再有……再有就是前天,我在翡翠峰上偷了一個大學生的錢包,得了600多塊!”山子一臉的無所謂。
“你怎麼知道人家是大學生?”J官問。
“因為錢包裡有學生證!我拿了錢,就把錢包扔到垃圾桶裡了。之後就一直在茶館裡打麻將,直到今天被他們兩人帶到這裡來……”說到這兒,山子忽然想到林嘉銘的所作所為,開始嚷嚷。
“他那麼對我,侵犯了我的人身權利,你們得處罰他!否則我要投訴你們不作為!”
“你這個人挺有意思,這個不用你提醒,任何人,只要他違反了國家法律,我們公安機關都不會包庇,這件事我們會調查清楚。但是現在先交代你的問題。除了這兩件事,就沒有別的事情了嗎?”
“沒有了,我這剛出來沒幾個月!就幹了這兩票!”山子看著審問的J官,一臉認真的樣子。
“那,你的意思這個手機你沒見過了?”靠外面的J官把一個透明袋子拿到山子面前,袋子裡就是林嘉銘從手機店老闆那裡拿來的手機。
“沒見過!”山子看了看袋子裡的手機,搖了搖頭。
“看清楚,想清楚了再回答。”警官拿著袋子在山子面前晃了一下,放到椅子上的橫板上。
山子拿起袋子,把手機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又放下手機,搖了搖頭。
詢問的J官回到座位上,和記錄的J官對視了一眼,又看向山子。
“你說的話,可要負責任!”
“我肯定負責任!我的確沒有見過這個手機,我上次賣掉的手機不是這個牌子!我自己並沒有手機,所以敢肯定沒有見過這個手機!”山子語氣的肯定,讓兩個J官有些疑惑,也讓在監控室的方銳有些疑惑。至於林嘉銘,他不是警察,只能在大廳裡來回踱步等著詢問的結果。
“你是不是賣到翡翠街道256號的手機店了?”
“那裡是多少號我不知道,我都好幾年沒在這裡了,我就記得旁邊不遠有個24小時便利店,我賣完手機就去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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