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6章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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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離開的時候,真的就一無所有了。

陸宸走後沒多久,醫生就來了,又開了一點加強特效藥,囑咐了一些注意事項。

醫生走後,二居室裡又恢復到了死一樣的寂靜。

不工作,也不需要做專案的時間,一分一秒過得那樣慢,總要有點事情做才會感覺自己還活著。

窗外暖陽閃閃,林樺抱著筆記本和軟墊去陽臺坐下,開啟筆記本,新建word,手指輕輕打下7個字——《最愛你的那五年》。

他從小的記憶裡就沒有爸爸,三歲半以前,大部分時間都是自己呆在沒有陽光的房間裡,開著燈,望著門,等著媽媽回來。

三歲半的時候,媽媽還是不要他了。

那天,媽媽說帶他出去玩,他很高興,但是上了車很困,睡著了,後來醒來,就在孤兒院門口,媽媽不見了。

他身上唯一留著的信物是一件長命鎖,背面刻著他的名字——林樺。

六歲的時候,有一對夫妻,孩子丟了三年,身體不好不能生育了,便想來孤兒院領養一個嬰兒,不想看到他覺得有緣,便領養了。

六歲到十歲,是他童年最快樂的時光。

雖然不是親生父母,但是養父母對他比親生母親還要好,養父母就是普通的工薪家庭,但是平時會陪他做作業,做收工,一起吃飯,週末會帶他出去玩,知道他喜歡狗狗,還為他買了一隻小柴。

小柴很貴,要養父一個月的工資。

養父養母的愛,讓他洗淨了被媽媽拋棄後心中留下的黑暗影子,他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陽光和溫暖的。

可是,一切在十一歲的時候變了,養父母透過電視節目找回了他們的孩子,看著養父母高興,林樺也跟著開心。

找回來的孩子比他大一歲,叫潘志遠,被拐賣了七年,養父母和他都把所有的好東西給這個曾經不幸的孩子。

可潘志遠或許是嫉妒他得到的父愛與母愛吧,他學習好,潘志遠就帶著人撕他的書,扔他的作業,把他弄到衚衕裡打他威脅他,還告訴所有同學,他是一個沒人要的野種,養父母給他養的小柴,也被潘志遠帶人活活打死。

但是面對養父母的時候,潘志遠又表現得非常兄友弟恭。

本來很喜歡他的養父母對他越來越失望,壓死他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潘志遠策劃誣陷他偷了養母的金手鐲,金手鐲從他書包裡搜出來的時候,他無力解釋,離開了養父母家。

那一年,他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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