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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和平來不及宣示自己的身份,因為被壓在門板下面的那個武裝分子已經開始反擊。
他拼命地掙扎,猛地一個翻身將宋和平直接掀倒在地。
宋和平也來不及多想,手裡的伯萊塔手槍連連扣動扳機。
手槍優勢此時得以充分的體現——槍身短,指向靈活,速度快。
對方還沒來得及將槍口對準宋和平,後者手裡的伯萊塔手槍搶先噴出了火舌,
9mm口徑的帕拉貝魯姆手槍彈輕鬆將武裝分子的胸膛鑽出幾個彈孔,炸開幾朵血花。
彈頭徑直穿透了對方的胸膛命中了要害,對方的心臟被洞穿,血如噴泉般湧出。
那人直接撲倒在宋和平身上,無力地抽搐了幾下,很快就只有出氣沒了進氣。
兩人滾作一團,宋和平甚至能感覺到對方最後一次呼吸。
他把屍體推開,武裝分子雙眼瞪得老大,彷彿盯著宋和平,那雙眼睛裡的神采在快速流逝,如同一個裝滿了水被戳穿的氣球,很快就流失殆盡。
宋和平感覺自己在顫抖。
不是手,是心臟在狂跳。
殺人的感覺並不好受。
這種記憶瞬間會烙印在腦海裡,刻下一道人形的傷疤。
“嘿!兄弟!別傻坐在那裡,過來!”
不遠處的大鬍子正衝著宋和平招手。
&nb1突擊步槍的槍口已經垂了下來,很顯然,對於宋和平,他已經沒有敵意,確認過眼神,知道你不是敵人。
宋和平來不及多想。
雖然自己一萬個不願意和這些米國大兵們混在一起,可形勢逼人,也只能選擇同坐一條船了。
一個人根本沒法活著逃離這裡的。
他爬起來剛想靠攏過去,似乎又想起了什麼,回頭拿起地上的那支akm突擊步槍,又順走了所有彈匣。
之前他一直很抗拒撿槍,因為從不想捲入這件事。
拿著一支突擊步槍到處跑,顯然就是告訴任何人自己是個敵人,甚至交戰雙方都會朝自己射擊。
辦完這一切,他跟著大鬍子幾人迅速轉移到旁邊的一幢建築物裡。
這個建築物的面積比之前見過的那些都要大,看樣子是個大戶人家。
幾人進去後,大鬍子和漢森輕車熟路地搜尋了所有房間。
裡頭沒人,空空如也。
興許屋主早就跑路了。
“我們從後門穿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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