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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平似乎也覺察到了,所以在我復仇成功後,他主動提出進入娛樂圈。
這樣一來,他不進入集團工作,就不會對我構成危險,增加集團的曝光率還能賺錢,再加上他自己也的確對唱歌有點興趣,人長得也不醜,系統的培訓兩年,還真就像模像樣的當了明星。
而我和他呢?
名義上,我們是兄弟,但我們又發生了情侶間才能發生的親密關係,他又不能算我的情人…
我都不知道怎麼概括他。以前我對他的概括是棋子,現在呢,這枚棋子已經毫無用處了,所以他是什麼?
不是兄弟,不是情侶,不是親人,不是情人,甚至無法準確用一個詞語概括的關係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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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猶憐草木青]
[三十一]
記得有一次,謝平參與一個訪談類節目,由於錄製週期較短,我當時也不怎麼也
忙,還去看過他,他真的很開心,肉眼可見的喜氣洋洋。
在節目組準備的休息室裡,我都還沒坐穩,他就像一塊甩不掉的橡皮糖粘在我身上了。我提醒他,等下還要錄節目,他卻說他有好久沒見我了。
那時也不是很久,也就不到兩個星期吧,我因為工作原因出了一趟國,他在國內趕各種通告,雖然的確沒見面,但我們線上還會經常聊天啊。
他卻說線上怎麼能一樣,不能見面不能擁抱對他來說比死了還要難受。說這話時,他整個人貼在我身上抱著我。
他從小體溫就比我高,情緒激動的時候還要更燙些,略高的體溫透過薄薄的衣服布料一點點侵蝕我的面板,那一塊都被他捂熱了。
我對這種強烈依賴早就已經習慣了,要是當天沒什麼事就會讓他黏一會兒,要是有別的事,也不麻煩,只要看他一眼,他就會聽話的放開。
那天離開之前,我在他的臉上寫下了我的名字,又按照他的要求畫了一顆愛心,他對著鏡子欣賞了好久非常滿意,滿意到說想在胳膊上再紋一個我的名字。
我出於他現在也算公眾人物的角度思考拒絕了他。他那時身上已經有五處帶有我名字的刺青了,中文英文縮寫都有,除了第一個是我提出的以外,後面四個都是他自己提出的…
在某樣物品上寫上自己的名字,是一種確認歸屬權的行為,可能其他人會覺得這個行為很無法理解,但我和他對這個都接受良好。
那天有事我先走了,也沒有留下來看他後面的錄製,一直以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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