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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恩摩斯,四歲時被送進精神病院。1994年,四歲的布萊恩和小他一歲的弟弟在一起兇殺案現場被邁阿密當地警局發現。
在警察發現他們之前,他們已經在那地獄般的血池裡坐了兩天三夜,而受害人是他們的親生母親。布萊恩和他的弟弟親眼目睹了歹徒如何用電鋸切碎他們母親的身體,血液四處飛濺,眼前只是一片猩紅。
布萊恩小他一歲的弟弟德克斯特被第一個找到他們的警官哈里摩根收養,而布萊恩卻因為到了記事的年紀,被確認為反叛型人格錯亂,送進了這所精神病院。
布萊恩的記憶中清晰的記得德克斯特被抱走的那一幕。所以在他剛被批准出院後,他就著手調查了他的弟弟德克斯特。
他急切的想要去與他的兄弟相認,卻發現德克斯特似乎對他毫無記憶,一直堅定的信念崩塌。布萊恩是用想見親人的這個信念建立起來的人格,所以他的心理狀態也再次瀕臨崩潰。
於是,我來了。
要我說,布萊恩是在是太著急了。如果他接著查下去,就會看到他想要的。因為布萊恩的執念,在這三年裡,我持續了他對德克斯特的調查。
就算德克斯特被哈里摩根收養,成長在一個完整的家庭,但三歲時親眼見到的那一幕,雖然已經無法完整的回憶起來,但卻仍然深深存在於他的潛意識裡。所以,其實德克斯特和布萊恩何其相像。
他們都是潛在犯。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很多犯罪者都是因為曾經受害,心理沒得到及時和正確的疏導,便對其他無辜的人犯下罪行,以此宣洩他們心中的不滿。
布萊恩清楚的記得母親被分屍的那一幕,所以他其實一直渴望著分離的肉塊,流淌的血液。就算後來長大後他在那些心理醫生面前用盡全力偽裝,這種渴望也時常變成一種幻想,存在於布萊恩留給我的記憶裡。
德克斯特只記得記憶裡的那片血紅,但他還是無法抑制對血的渴望,就像是對曾經記憶的渴望。我對德克斯特的調查中發現,他身邊鄰居家的寵物狗失蹤,已經發生不止一次兩次。
不知道到了今天,德克斯特有沒有開始對人下手呢?他負責任的養父哈里警長又會如何對待一個有著殺人的養子。
我和布萊恩不一樣,我很清醒,病態的清醒著。我不會因為潛意識中的嗜血暴虐就對無辜的人下手,我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就像當初從心理上控制了那個瘋子一樣。
在之前,我不是反社會人格者。那麼變成布萊恩摩斯之後,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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