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 74 章 柒拾肆 (第4/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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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以前封建社會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聯想起原晴之這三天的遭遇,她試探性地問道:“難道小姐是喜歡上司天監裡的公職人員了,對方位高權重?”

“不是啦。”原晴之哭笑不得。

聽到這,林如花表情瞬間嚴肅:“那是不是那個臭小子做了什麼對不起小姐,讓小姐生氣的事?”

“也沒有。”

原晴之不知道該怎麼和林媽解釋,後者只是個普通人,並不知曉入戲相關的事情,更不知道,喜歡上一個戲中人,是一件多麼絕望的事。

或許喜歡就是能讓人產生虧欠。

如果非要說的話,原晴之覺得,反而是自己虧欠虞夢驚更多。

虞夢驚做錯了什麼呢?他唯一錯的,可能就是愛上她。

從祭壇上離開時,原晴之能夠感覺到,停留在背上的,那道極具存在感的視線。

她知道虞夢驚一直站在原地,等她回頭。用那種沉默的,貓貓期盼主人回心轉意的眼神。或許這五百年多年裡,在雷柔死後,他便是這麼過來的。

可越是如此,她越是不能。

她不能給虞夢驚任何一點希望。

所以,她一次也沒有回頭。

哪怕在先前虞夢驚的聲嘶力竭裡,早已靈魂震顫,泣不成聲,差點就將自己的心意脫口而出,原晴之也愣是忍住了。

“是我對不起他,我親手掐滅了所有可能。”

不敢承認,才會拼命躲藏。沒有希望,才會做得決絕。

“明明第一次喜歡上一個人,卻這麼傷他的心。”

一想到虞夢驚現在已經心灰意冷,徹底放棄。認定了她是一個滿口謊言的騙子,虛偽貪婪的渣女。原晴之就不可遏制地,從心底裡生起難過。

雖然是她一手促成的結果,但沒有什麼比所愛之人的恨,更加令人難堪。

“我才是那個膽小鬼,連表達自己心意的勇氣都沒有。”

原晴之抽了抽鼻子:“林媽,我好差勁啊。”

“我再也遇不到像他那麼愛我的人了。”

虞夢驚說得對。

寥寥的幾頁戲文紙,便走完了他的一生。

殊不知現實和戲文的差距,遠遠不止那薄薄的幾頁紙。

戲內人可以用質問表達自己的不甘,戲外人只能用苦澀嚥下其中絕望。

“而我也沒辦法,再這麼去喜歡一個人了。”!

妄鴉向你推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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