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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喜歡我嗎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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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喜歡我嗎?

明箏說過,她腿留疤了到時候穿短裙就不好看了,問他會不會嫌棄。

他那會說不出來什麼安慰她的話,留疤是會留的,多多少少會留的。

他阻止不了傷口痊癒後會留疤,和阻止不了明箏喜歡他這件事情是一樣的。

眼下這會不受控制似的想起明箏,陸筠就覺得胸口悶的很。

去醫院,陸河無比配合,也許是因為生病,沒什麼精神。

……

明箏跑了,那倆小輩則被明仁凱厲聲呵斥,明仁凱脾氣原本就火爆,如今又鬧了這麼一出么蛾子,本就是火上澆油。

明仁凱動用關係,叫上親戚全部去找人,沿著醫院附近,想來她也跑不遠。

明奶奶說了,她沒錢沒手機,連鞋子都沒有,能跑去哪裡,還能去哪裡?

明仁凱罵罵咧咧的說:“要不是她是我女兒,我管她是死是活,天天給我找麻煩,嫌我麻煩不夠多!”

明奶奶上了年紀,情緒不能太激動。

其他親戚見此連忙安撫他他的情緒。

“你說明箏是不是又回去找那個男的了?”

有親戚試探性說出這個疑問。

明奶奶臉色更黑了:“她要不要臉?還回去找那個男的?”

一旦肯定這個猜測,在場人的面色全都黑了,都覺得明箏一個女孩子太不要臉了,在他們這種小地方,傳出去只怕是會讓人家嘲笑到祖墳去了。

明仁凱拍桌:“找多點人,給我找到她,再找幾個人去那個男的家找,要是看到明箏,五花大綁也要把她給我綁回來。”

……

他們會猜到這一點,明箏怎麼會想不到,她沒去找陸筠,昨晚跑出醫院,沒錢沒手機,還光著腳,也不認識路,她沒辦法去找他。

她身上還穿著病號服,走哪裡都很扎眼,怎麼會有正常人穿病號服跑出來,除了神經病。

過路的人也只是議論,多看了一眼,沒有抓她回醫院。

明箏真是又累又渴,走不動了,她就問了一個路人,派出所在哪裡,問到了地址,她直接跑派出所去了。

她報警了,以限制人身自由為由,把她爹舉報了。

民。警看她穿著病號服,問她是不是生病了,什麼病,是不是剛從醫院跑出來的?

明箏想了想,說:“我只是餓暈了,被他們送到醫院,要不是進了醫院,我可就沒辦法跑出來,我實在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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