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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支援達爾文的進化理論,赫胥黎(Thomas Huxley)於1863年出版了《人類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從解剖結構上論證了人類與黑猩猩等靈長類動物存在密切關係,一棒子把人類打進了動物王國,從此可以從動物學視角解讀人類行為。這一結論在當時的英國引起了強烈轟動,一位虔誠的女教徒曾不知所措地說:“我的上帝,讓我們祈禱這不是真的。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希望沒有更多的人知道這件事。”
與此類似,100多年後,英國著名進化論學者道金斯(RichardDawkins)出版了《自私的基因》,書中大量使用隱喻和擬人的寫作手法,並暗示利他行為的本質只是一種偽裝,本質動機是基因驅使的自私行為。這種道德暗示讓很多人感覺不安,有些生物學者也表示不能接受,很多人感覺這本書讓他們受到了精神創傷,道德世界似乎因此而轟然崩塌。道金斯本人對此感到非常無奈,該書的核心是講述基因行為,而非描述人的心理和情感狀態。如果把書名改為《無私的個體》,可能造成的誤解要少很多,但那又很難表達理論的精髓。
其實,進化論從誕生以來,就一直蒙受各種誤解,不斷遭到指責。很多人相信進化論對道德和倫理觀念具有強烈的衝擊作用,人類文明將因進化論而淪喪。可事實卻是,自《物種起源》出版以來,西方並沒有出現明顯的道德滑坡,倒是很多存在道德瑕疵的人根本不懂進化論。儘管進化論從來都不是心靈雞湯,但也絕不是道德毒藥。
對進化論的誤解,一方面是因為沒有掌握理論的本質,那需要長時間的思考和學習,是漫長的知識積累過程,很難在短期內解決,所以誤解不可避免。特別是進化論介於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之間,內容博雜而深奧,存在大量思辨空間,看似非常容易理解,幾乎每個人都懂得其中的原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就連進化論的另一位先驅華萊士(Alfred Wallace)和達爾文之間也存在巨大的理解偏差,兩人關於性選擇的觀點幾乎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達爾文為此只好仰天長嘆:“誤解的力量太頑固、太強大了。”因乳糖基因操縱子模型而獲得諾貝爾獎的生物學家莫諾(JacquesMonod)對此深有體會,他評論說:“進化論的麻煩在於,每個人都自以為理解它。”哈佛大學的進化論大師邁爾(Ernst Mayr)也曾感嘆說:“自1860年以來,沒有哪兩個作者對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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