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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塔法:得知麥夫魯特在伊斯坦布林去了考爾庫特的婚禮,我簡直無法相信,就像從頭到腳被澆了開水。現在我在去伊斯坦布林的路上,隨著大巴的搖晃,我的頭不時撞到冰冷的車窗上:我在想,要是我從未去過伊斯坦布林,要是我一步也沒邁出過村子就好了。
1978年10月初,天氣尚未轉冷、缽扎開季前的一個晚上,麥夫魯特走進家門,發現爸爸在黑暗裡坐著。那時很多家都亮著燈,所以一開始他以為家裡沒人,隨後便感到了害怕,以為家裡進了小偷,但快速跳動的心臟提醒他,害怕是因為爸爸知道了他去婚禮的事情。出席婚禮的所有人—其實是整個村子—彼此都是親戚,因此對爸爸隱瞞這樣一件事也是不可能的。十之八九,因為爸爸現在知道麥夫魯特明白這第二種情形—也就是說,他明明知道爸爸會有所耳聞卻還是去了婚禮—所以更加惱怒。
他們有兩個月沒有見面了。自從麥夫魯特九年前來到伊斯坦布林,父子倆還沒分開過這麼長時間。儘管爸爸總是喜怒無常,儘管父子之間的矛盾沒完沒了—或者完全由於這個原因—麥夫魯特知道他們是朋友和同志,但他也發現自己厭倦了爸爸那懲罰性的沉默和憤怒的危機。
“你過來!”
麥夫魯特走了過去。但爸爸沒有像麥夫魯特預料的那樣扇他耳光,卻指了指桌上。麥夫魯特在昏暗中勉強看見了一沓二十馬克的鈔票。爸爸是怎麼從床墊下面找到它們的?
“這些錢是誰給你的?”
“我掙的。”
“你怎麼掙了這麼多錢?”爸爸把攢下的錢存去銀行,通貨膨脹百分之八十的時候,銀行卻只給百分之三十三的利息,因此他的錢貶值了,但他固執地不接受貶值,也不願意知道如何兌換外匯。
“錢不很多。”麥夫魯特說,“一千六百八十馬克。也有去年的錢,我賣酸奶攢的。”
“你還揹著我藏錢?你在跟我撒謊嗎?你幹過非法的事嗎?”
“我發誓……”
“你不也發誓說,‘我不會去參加婚禮,否則就親吻你的遺體’嗎?”
麥夫魯特低下頭,他感覺爸爸會給他一巴掌。“您別再打我了,我已經二十一歲了。”
“那又怎麼樣?”爸爸說著揮手朝麥夫魯特打去。
麥夫魯特抬起手肘護著臉,巴掌落到了他的胳膊和手肘上,而不是臉上。爸爸的手被打痛了,也被激怒了,他朝著麥夫魯特的肩膀狠狠地打了兩記重拳。“從我家裡滾出去,沒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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