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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五,在伊斯坦布林,在我度過一生的希什利區,在我祖母獨自生活了四十年的三層樓房正對面的法庭裡,我將站在法官的面前。我的罪名是“公開詆譭土耳其身份”。控訴人認為,我應該入獄三年。亞美尼亞裔土耳其記者赫蘭特·丁克,曾在這同一家法庭因同樣的罪名而受到審判,並依據同一部法典的301法案,他被判有罪。對此,我本應有所擔心才是。但是,我仍然很樂觀。因為像我的律師一樣,我相信反對我的證據沒有說服力。我認為自己不會落到進監獄的地步。
這種態度使人們過分渲染了我的審判,這真讓人有點窘迫。我非常清楚,大多數被我徵求過意見的伊斯坦布林朋友,都曾僅僅因為一本書、因為他們寫的一點東西遭受過更嚴厲的盤查,都曾因法庭訴訟及監獄服刑而耗掉多年的時光。我生活的國家,總是很尊重高官、聖人和警察,但是卻拒絕尊重作家,除非這些作家打官司或坐牢多年。因此可以說,我對自己要受到審判並未感到多麼驚訝。我明白我的朋友們為什麼會笑著說,我終於成為一個“真正的土耳其作家”。但是,當我說出那些給我招來麻煩的話時,我並不想獲取這樣的榮耀。
2005年2月,在一家瑞士報紙上刊載的採訪錄裡,我談到曾有一百萬亞美尼亞人和三萬庫爾德人在土耳其慘遭殺戮。接著,我還抱怨說,在我的國家談論這些事情會觸犯禁忌。世界上嚴肅的歷史學家都有以下常識:因為在“一戰”中聲稱反對奧斯曼土耳其帝國,數量眾多的奧斯曼亞美尼亞人遭到驅逐,其中很多人在途中被屠殺。土耳其的發言人——他們大多數都是外交家——仍然堅持認為,死亡的人數比學術界提供的數字要少得多。而且,這場屠殺也算不上有計劃的種族滅絕,因為它不是有計劃的行動。再者,在戰爭期間,亞美尼亞人也殺害了很多穆斯林。
然而,儘管遭到國家反對,在剛剛過去的今年9月,三所聲望很高的伊斯坦布林大學合辦了一個學者會議,它接受並歡迎一切與土耳其官方立場相對立的觀點。此後,雖然301法案的幽靈仍驅之不散,人們畢竟可以開始就該話題展開討論,這還是九十年來的第一次。
我們國家不遺餘力地阻止土耳其人民知道發生在奧斯曼亞美尼亞人身上的事情,這使事實本身成了禁忌。我的話理所當然激起了該有的狂怒。各種報刊發起了仇視我的運動,右翼(但不一定是伊斯蘭主義者)專欄作家則誇張地說要讓我永遠“消聲”;各種民族主義極端分子組織會議和遊行,來抗議我的背叛行為;還有不少人當眾焚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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