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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末,我更換姓氏,從斯代尼海米亞帶著行囊來到胡爾達。開始,我只是當地中等學校(謙稱“繼續教育班”)的一個外部寄膳宿生。服兵役前夕,我完成了學業,加入了基布茲。從1954年到1985年,胡爾達就是我的家。
媽媽去世一年後,父親再婚,又過了一年,我住到基布茲以後,他和新夫人搬到倫敦。他在那裡大約住了五年。我妹妹瑪格尼塔和弟弟大衛在倫敦出生,他在那裡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學會了開車,並完成博士論文《伊·洛·佩雷茨的佚名手稿》,在倫敦大學獲得博士學位。我們時而互通明信片。偶爾他把他文章的影印件寄給我。他有時給我寄書,寄些小物品,比如鋼筆、筆筒、精巧的筆記本,以及裝飾性的裁紙刀,意在和婉地提醒我記住自己的真正命運。
每年夏天他都要回國探訪,看看我真正過得怎麼樣,看看基布茲生活是否真的適合我,與此同時檢查一下老屋的狀況,他的圖書館感覺如何。在1956年初夏,父親給我寫了一封非常詳細的信,向我宣佈:
下星期三,假如不是特別麻煩你,我計劃到胡爾達看望你。我已經打聽並且確定每天中午十二點有一輛車從特拉維夫中心汽車站發車,大約一點二十抵達胡爾達。現在是我提問題:1. 你能來公共汽車站接我嗎?(但是如果有問題,比如說你忙,我很容易打聽到你在什麼地方,自己找到你。)2. 我在特拉維夫乘車前該吃點東西,還是到達基布茲以後我們可以一起吃?當然,條件是不給你添任何麻煩。3. 我打聽到,下午只有一班車從胡爾達開往雷霍沃特,我從那裡可以換車去特拉維夫,再換車回耶路撒冷。但是那樣,我們只有兩個半小時可以支配。我們夠嗎?4. 或者,還有一個辦法,也許我可以在胡爾達住一夜,乘第二天早晨七點鐘的公共汽車離開胡爾達?那樣,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 你不難給我找到住處(一張簡易床甚至一個床墊足矣);(二) 基布茲不會對此不以為然;(三) 你自己覺得此次相對較長的看望挺舒服的。請馬上予以答覆,採取哪種方式。5. 除了個人用品,我還應該帶些什麼?(毛巾?床單?我以前從未在基布茲待過!)自然,我們見面時我會給你講所有的新聞(不是很多)。我給你講我的設想,如果你感興趣。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告訴我你的設想。我希望你身體健康,精神愉快(二者之間有著必然聯絡!)。餘見面再敘。愛你的父親。
那個星期三我一點鐘下課,請了兩小時的假,午飯後就不去上班了(我那時在層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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