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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的手錶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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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戴第一塊手錶是在1965年,那年我十二歲。後來,到了1970年,我把它扔掉了。它太過陳舊且非名牌,只不過是一塊很普通的老手錶。1970年,我買了塊歐米茄,這塊表一直用到1983年。現在我戴的這塊還是歐米茄,並不算很舊。它是1983年底妻子在我的小說《寂靜的房子》出版幾個月後送給我的。

一塊表,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在寫作之時,它就躺在我的桌上,我看著它,總有些緊張。坐下來寫東西之前,我把它摘下來放在案頭,感覺就像一個人脫下襯衫準備踢球,或者拳擊手準備參加比賽(尤其是當我從外面回來,把它放在桌上的時候)。對我來說,這就像作戰前的一個手勢。同樣,每當我離開房間時,如果這五六個小時的工作還算順利,如果寫作還算成功,我會非常高興地再次戴上手錶,好像這個動作會給我帶來成功的喜悅,帶來完成任務的喜悅。我會輕快地從桌邊站起來,麻利地把鑰匙和錢包裝進兜裡,徑直走出房間。我甚至等不及戴上表,只是把它拿在手裡,直到走向路邊,走上大街,才會戴上它。對我來說,這真是件非常快樂的事情。所有事情,帶著戰而勝之的感覺,此刻都在我腦海中浮現。

我永遠無法讓自己停止思考,時間過得太快了。

我看著錶盤,就好像時針、分針已抵達了它們想在的位置。但我並不把它作為一個簡單的時間概念,或是簡單的某時某刻來看待,這就是我從不屑於買電子錶的緣故。電子錶總是以數字的形式呈現時間。而我的這塊表面,就像是一幅神秘的圖示。我喜歡這麼看著它。時間的面孔;它以某種方式,魔幻般地揭示了某種形而上的玄思,或是類似的概念。

在諸多手錶中,最漂亮的當屬最初那塊,它也是我用得最習慣、最順手的。我如此依賴它,以至於它儼然成了我身體的一部分。這種超自然的關係以及神秘感要追溯到中學時代我戴第一塊手錶的時候。但是後來,這種感覺又和學校的鈴聲聯絡在一起,並在腦海中存留了多年。

對於時間,我總是很樂觀。按照慣例,如果一件家務事需耗時十二分鐘,我就相信我一定會在九分鐘內把它做完。如果需要二十三分鐘,我也能在十七分鐘內完工。而且即使不能,我也不會沮喪。

上床休息的時候,我總會把表摘下來,放在一旁。我醒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摸到它,看看它。表就像是我的密友,即使是錶帶壞了,我也不捨得更換。因為它們散發著我肌膚的氣息。

過去,我總想從中午十二點開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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