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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陳之南在得了沈逸的安排後,便帶著袁宇去了剛剛劉強所說的曾經約見死者楊建軍所去的地方。
沈逸說的對,不能僅憑DNA的檢驗結果就定劉強得罪。
如今證據沒有全部落實,證據鏈也還不完整,哪怕是劉強已經承認了,當提交到法院的時候也很有可能會被駁回。
若是一旦劉強再翻了供,那所有的設定就都要推翻重建。
等到那時,就不只是他們重案組丟不丟人的問題了,而是有些證據或許已經很難再考證。
所以,還不如趁著現在,將所有證據證詞全都落到實處,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地往前走。
這個劉強不是說,當天他約了楊建軍去了他家附近的橋洞子下面嗎,只要找到現場的監控影片,是真是假,自然一清二楚……
……
而另一邊,大江在調查了那個第一個給死者楊建軍打電話,家住在何橋鄉北村,手機尾號為6640的機主後,便匆匆趕回了組裡。
一進門,還不等和組長沈逸彙報情況,大江便先朝著正在看監控影片的楊靈和洛青青問道:
“你們倆是在看那三個小區的監控影片嗎?看到哪個小區了?”
聽到這話,洛青青先是抻了個懶腰,又站起來活動活動肩膀,然後才回答道:
“都快看一天了,看得我眼睛都酸了。
就這麼的,也才剛把垃圾場案發近三天進出口的監控影片看完,這不,我們剛準備看那三個小區的,你就回來了。
怎麼了?是有什麼情況嗎?”
“沒看正好,”大江緩了口氣,然後又朝著沈逸開口道,“頭兒,我剛從那個何橋鄉北村回來。
已經查過了,那個尾號6640的機主名叫嚴成。
他說在案發的那天上午十點三十一分,確實是他給死者楊建軍打的電話,是想讓楊建軍上門收購他們家一個廢棄的鐵鍋,還有一輛腳踏車。
二人在電話里約好之後,就掛了電話。
大約過了二十多分鐘吧,楊建軍就趕到了他們家。
而且根據嚴成的反應,那天楊建軍看上去似乎與平時不太一樣。
因為往常楊建軍去他們家收完東西后,都會抽根菸喝點兒水和他閒聊幾句。
可是那天楊建軍卻顯得十分匆忙,商量好價錢,裝上鐵鍋和腳踏車後,就直接開車走了,一點兒也沒有耽擱。”
聽到這裡,沈逸又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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