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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劫!”
“放下你手中的兔子,還有開啟揹包讓我們檢查一下。”
裡恩斯突然攔住了一名男子的去路,態度囂張地說道。
這名男子看起來像是一位冒險者,身上揹著一個揹包,左手提著幾隻角兔,右手還拿著長劍。
他神情疲憊,身上的衣物還帶有泥土染黃的痕跡。
從他將要去往的方向,以及現在的時間,裡恩斯推測,這人很可能在森林中過夜了。
現在應該是準備帶著身上收集的材料,離開森林,回到城市換取錢財。
男子錯愕地看著面前的裡恩斯,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會在這裡被打劫的事實。
“裡恩斯,你幹什麼?”
本和哈里曼同樣有些錯愕,他們好端端地執行任務,怎麼突然變成搶劫的了?
“他手上提著角兔,說不定揹包裡還攜帶著兔角。”
“打劫了他,說不定我們就不需要辛苦地在森林中找角兔了。”
“省下的時間,還能繼續去完成其他任務。”
裡恩斯解釋道。
聽到這話,本和哈里曼可恥地猶豫了。
雖然認為這樣是不對的,但“徵召”的壓迫讓他們知道,現在的他們很需要貢獻點。
時間就是金錢,金錢在這個時刻,可能就等同於生命。
本和哈里曼看了一眼男子,又看了一下他手中的幾隻角兔。
“只打劫角兔就夠了,其他的我們就不要了。”
本思索了一下後,說道。
到底還有一點道德底線,本最後沒有選擇做出殺人越貨的勾當。
而是提醒裡恩斯,不要殺人。
至於哈里曼就沒想那麼多了。
他覺得裡恩斯的話沒錯,就上前和裡恩斯一起圍住了男子,避免男子逃跑。
“這位大哥,聽清楚了麼?”
“我們只要你手中的角兔,以及揹包內的兔角。”
“識相的話,請乖乖交出這兩樣東西,不然……我們可無法保證會不會出現什麼意外。”
裡恩斯做出一副兇狠地模樣,威脅道。
“呵!打劫打到我加爾斯身上,我看你們是活得不耐煩了。”
“看來你們是不知道,我加爾斯在冒險者中的名號。”
“今天就讓你們見識一下,什麼叫‘快劍的加爾斯’。”
加爾斯放下手中的角兔,拔出長劍,雙手握持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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