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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鈴響時,我正陷坐在前廳的電視機前,手裡護著一杯波本,盯著螢幕裡洋基隊的比賽。人類記憶的記得或不記得還真有意思。我記得索門·曼森打了一個長長的界外球,只差不到一英尺就是全壘打,但我不記得他們的對手是誰,連他們該季的表現如何也不復記憶。
我記得那杯波本是 J. W. Dant,也記得加了冰塊。這點我當然記得。我永遠記得自己喝的是什麼,不過我並不是每次都記得為什麼喝酒。
兩個孩子熬夜陪我看了頭幾局,不過因為第二天得上學,所以安妮塔把他們帶到樓上送上床,我則又倒了杯酒坐下來。曼森打出那個長長的界外球時,冰塊差不多都融掉了,電話鈴響時我還在搖頭嘆氣。我讓它響著,安妮塔去接了,她說是找我的。某人的秘書,她說。
我拿起話筒,一個女人的聲音——清脆且職業化——說:“斯卡德先生,這裡是核迪格暨克威爾公司,亞倫·核迪格先生有事找您。”
“噢,好。”我說,然後聽著她進一步解釋,一邊估算到他們公司要花多久時間。我結束通話電話,做了個鬼臉。
“又有工作了?”
我點點頭。“眼下這個案子得馬上處理,”我說,“今晚八成沒得睡了,而且明早我還得出庭。”
“我幫你拿件乾淨襯衫,坐下吧。你總有時間把酒喝完,對吧?”
每次都有。
是很久以前了,這件事。當時尼克松是總統,是他第一個任期的第二年。我是紐約市警局的警探,在格林威治村的第六分局上班。我在長島有棟房子,車庫有兩輛車——安妮塔的福特旅行車,以及我那臺破舊的克萊斯勒勇士小轎車。
長島高速公路上的車流不大,而我也沒怎麼注意限速。據我所知,沒幾個警察會去注意的。沒有警察會開罰單給自己人。我一路順風,把車停在第一大道的公車站時約莫是晚上九點四十五。我在儀表板上擱了張可以幫我逃過罰單和拖車的名片。
執法的最大好處就是你本身不用怎麼守法。
她的門房按鈴通報她我到了,於是她捧著酒杯等在了門口。我不記得當時她穿著什麼,不過我很確定她看起來風情萬種。她一向如此。
她說:“我從沒有打電話到你家。不過這回是公事。”
“你的還是我的?”
“我們兩個的吧,也許。我接到一個客戶的電話。麥迪遜大道的重要角色。某家廣告公司的副總裁之類。穿堤波樂百貨的西裝,拿騎警足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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