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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輝綁架案發生在1990年4月10日,在案件發生前他曾在1983年4月被綁架過一次,並在家人交付1000萬美元贖金後被贖回。王德輝(Teddy Wang),籍貫浙江溫州,生於上海,香港企業家,1948年到香港定居,1960年與其妻龔如心創立香港華懋集團並一直執掌主席一職。案發時,綁匪綁架富豪後,透過警隊內部內鬼策劃,在青山灣附近找到空閒的破舊房間,就是志樂別墅,於是在志樂別墅裡,綁匪短時間內控制著“肉參”,後轉移到內地,同時跟王德輝的太太龔如心聯絡,索要贖金高達6000萬美金。那個時候的贖金價值根據物價已經算很高了,已趕上十幾年後那個著名首富的兒子被張子強綁架的贖金,也算是物價高了水漲船高啊。收到贖金的一半3000萬美金後,綁匪取消了銀行戶口,贖金沒被完全提出,不知道多久以後綁匪撕票。
香港警方拘捕數名疑犯,案件涉及在香港綁票,由香港把2.6億港元的贖金匯到臺灣,以及在中國內地藏參。據被捕的部分疑犯口供,王已在1990年4月13日被丟棄到公海中,但其遺體至今亦未能尋回。當年處理富商綁架案的前輩們接到舉報,有鄰居和路人反映在志樂別墅藏匿著可疑人物,於是警方到志樂別墅,在別墅裡沒有抓到綁匪,但是找到部分線索。香港警方在1991年至1993年先後拘捕6人,包括主謀退休警長鍾維政,及只分得兩萬元的從犯香港人鍾玉球等,各人被判監5年至16年不等,而共犯臺灣特務陳麒元和鍾華則在臺灣被控擄人勒贖罪。根據臺灣方面的有關規定,擄人勒贖罪須判處死刑,但由於香港已廢除死刑,在香港的主犯不能被處死,為免出現共犯被處死但主謀只須判監的情況,故有關方面判處兩人無期徒刑。而王德輝究竟是被槍殺還是活埋還是棄海,香港高等法院在1999年宣佈他在法律上已經死亡,一直沒有找到屍體,所以結案後仍有懸念。
2001年3月初,當年參與綁架,並直接用槍指嚇王德輝的從犯鍾玉球在香港刑滿悄然出獄,剛出獄不久的鐘玉球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華懋的職員,表示掌管百億資產華懋集團的龔如心想約他見面談一談。當他一身上世紀80年代服裝、神情潦倒地來到華懋大廈,警衛們個個異常緊張,人人手持對講機,如臨大敵般將他包圍,然後六個人前後把他夾進電梯,帶進龔如心的辦公室,數名身穿西裝的男子站立在旁,直到他與龔如心對話完畢為止。“我出2000萬酬金,倘若你能找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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