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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特·弗朗西斯喜歡呆在位於普利茅斯的這個家裡,雖然比起在富人區的豪宅,這兒顯得過於簡陋,可一年裡的大部分時間,他卻是住在這裡。
顯然,作為第二故鄉(關於他的第一故鄉,在《左手》裡面介紹過),有著深深戀家情結的文森特永遠不想真的遠離這裡。一些熱心的讀者總希望更多的瞭解這位謎一樣作家的真實生活,但是文森特的過去卻鮮為人知。這個貧民區長大的苦孩子,曾經加入當地的小幫派。在他功成名就的時候,昔日的老大卻被人射殺在家裡。每年七月,文森特都要回到這裡,並住上很長一段時間。
從普利茅斯南下十數公里就到了科德角,那地方特產紅莓、蔓越橘和蘆筍。文森特去掃墓之前,總不忘買上一些紅莓。那些曾一起吃著紅莓、打打鬧鬧的小混混,時至今日只剩下文森特一人了,他便時常抱怨現在的紅莓已不如原來好吃了。
文森特總會先在墓碑前放上一瓶啤酒,然後坐下來吃紅莓。當莓子剩下一半的時候,啤酒也差不多還有半瓶。這時候,他就對著墓碑深深鞠上一躬,隨後找那家小酒館喝到酩酊大醉。
天氣漸漸熱起來,逢上閒暇,文森特也會穿上拖鞋,驅車前往科德角,找一個沒人的小角落甩開釣竿。他並不擅長釣魚,只是重複年少時的遊戲聊以慰籍罷了。
文森特沒有結婚,一個人住在普利茅斯的家裡。報紙上報道的召妓一事並非子虛烏有,但是,他從未讓任何不三不四的人走進過普利茅斯的這個家。
身處故鄉的城市裡,文森特就好像一個父母還在身邊看管的小孩子,乖巧而有禮。不過,鄰居們給他紳士的評價在一年前中止了。在他們的眼裡,文森特性格大變,終日飲酒,醉生夢死之後就是夜不歸宿,讓人很正常的瞭解到他在和一些妖豔的女人鬼混。當他時常深夜裡晃晃蕩蕩開啟自己家的防盜門,弄出很大響動的時候,人們的腦海裡總會浮現出某些細緻入微的畫面,他是如何摟住一個一絲不掛的女人做著輕薄的動作。儘管他們只是被從睡夢中吵醒,尚在半睡半醒之間的迷離狀態,但這一點兒也不妨害他們易於活躍的聯想能力。人們把他這種近乎自我毀滅的舉動歸咎於新書出版後遭到的打擊。
這棟公寓雖說有些簡陋,但那是與他在長島或其他富人區的房產相比。如今,這裡就像是個大垃圾場,到處堆滿了酒瓶和雜物……
16日上午八點多,文森特在“大垃圾堆”裡睜開眼睛。
他從沙發上站起身,走向到昨晚收拾乾淨的小桌前拿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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