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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林冬這一行的,技能鍛鍊和體能鍛鍊就沒斷過,平時多流汗,抓兇的時候才能少流血。
林冬掙扎了一小會,才掙脫了季誠的掌控。
林冬鬆了鬆領口,轉了轉脖子,“季誠,你今天不給我解釋,我跟你沒完!”
“裝的真像,我問你,那個林紅和潘廣來差點傷了安安,還寫下了悔過書,你把悔過書交給林紅,銷屍滅跡了!你可真行啊,助紂為虐。”
林冬愣了一下,問道:“你聽誰說的?”
“林紅親口說的,我親耳聽到的,還能有假?好好想想,怎麼狡辯。”
季誠對林冬很失望,之前還覺得林家雖然都是歹竹,但好歹出了林冬一個好筍,原來全都是一樣的。
“你去見林紅了?”
“甭噁心我,我和安安去供銷社買東西,無意中看到的,她和那個潘廣來一起,一個要錢,一個不想出錢,在大街上溜邊狗咬狗。”
林冬點了一支菸,攬著季誠的肩膀,“咱倆一個連隊待過三年,我是什麼人你難道不清楚嗎?我本身又是警察,不會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事我不會幹。”
“人是會變的,那我聽你的解釋,無法自圓其說咱就再不來往,反正你們林家就沒把安安當家人。”
林冬承認季誠說的都對,作為林家人的一份子,他否認不了,他的父母都是薄情寡義之人。
安安結婚,他要回木蘭村參加婚禮的決定,也和父母說過。林冬不指望母親去,他確實是希望林父去的,安安的親生父親沒有了,林冬希望林父能承擔起這個角色。
可林父拒絕了,林家已經認了林紅,就不要和安安有任何來往了,省的刺激到林紅。
荒謬不?可笑不?林家人就能做的出來,還覺得自己做的對。
“我確實拿到潘廣來的認罪書了,那天晚上他在服裝店門外晃悠,剛好讓我抓住了,他承認在川市欲對安安行不軌之事,就是受林紅所託。”
承認了就好,但季誠不理解的是,林冬為什麼轉身就把認罪書交給了林紅,這和毀屍滅跡有什麼不同?
“季誠,你得講理,安安這件事過去多久了?潘廣來禍禍的人又是林紅,證據太少,你以為憑潘廣來的認罪書就能定他和林紅的罪?別想了,我明確告訴你,定不了。”
季誠又不是法盲,他明白這個道理,他不能接受的是林冬沒有知會他們,就轉手拿給林紅了,認罪書對那對渣男渣女來說,一點震懾作用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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