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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人醉了,胡說亂道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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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這麼

“這不是一首給傷心人的歌,沒有為失去信仰者的默禱,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眾生之一, 你將會聽到我的聲音,當我大聲吶喊出來。”

——BON JOVI樂隊

淳熙十一年春天,陳亮被抓進了監獄。

第一條罪名,謀逆。他和幾個狐朋狗友帶著妓女喝酒。有個傢伙喝得太高了,竟然摟著女人叫“愛妃呀!”其他的人就起鬨,說妃子有了,那也要封宰相嘍。醉鬼就指陳亮:他,是左相,轉頭又指:你,右相。大家鬨堂大笑,亂叫亂唱一氣後作鳥獸散。沒想到此事後被人告發。

第二條罪名,投毒殺人。說他在赴宴時,把跟自家有宿怨的鄰居給毒殺了。

第三條罪名,索賄受賄。陳亮剛蓋了幾間房子,一家人能住而已,但他之前太窮了,窮得傷心,又沒正經營生,大家就懷疑,這錢,說不定是借他那當官的朋友朱熹的名頭到處要來的。

這些罪名都落實下來,一代狂生陳亮,就性命難保了。因為有謀逆的事在裡面,加上陳亮乃知名人士,案子被鄭重其事地送到了孝宗皇帝面前。宋孝宗一看,勃然大怒,把案卷扔了一地,說道:“秀才醉了,胡說亂道,何罪之有?”一介書生,無職無權,在家發發酒瘋,怎麼蹦躂也到不了天上去,頭腦清醒點的主子,誰和他計較?兩宋又不時興文字獄。

陳亮真好運,皇帝發了話,他的好友、學生,以及朝野相信他人品的人,奔走營救,把他從大牢裡給撈了出來。罪名雖然都被證明是莫須有,到底沾染了一身晦氣。

一個在家秀才,會倒這麼轟轟烈烈一個大黴,明眼人都知道,是被羅織陷害了。他曾這樣總結自己的一輩子:“六達帝廷,上恢復中原之冊;兩譏宰相,無輔佐上聖之能。”一介平民,口氣之大,怪不得人人皆目為“狂怪”。

淳熙五年,布衣陳亮伏闕上書,連上三封,宋孝宗很受震動,想要破格啟用。苦於此事影響較大,臣子們可能會有意見,正在暗暗計較之時,有一個叫曾覿的人,窺到了皇帝的心意。這位是宋史上有名見風使舵的小人。他跑去找住在旅館裡的陳亮,想要拉攏拉攏,在皇帝面前也搶個功勞。不料陳亮一聽說是此人,十分厭惡,竟然翻牆跑了。把曾覿氣個倒仰,到皇帝面前好一通添油加醋。而派來考核陳亮的官員,也被他的狂言無忌嚇到目瞪口呆,回過神來,組團到皇帝面前痛心疾首地反對,誓不能跟這種人同朝為官。

宋孝宗權衡之後,決定先授陳亮一個官職,至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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