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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女士在燒傷科裡是個特殊的病人,她是在衝回著了大火的家之後被燒傷手臂的,這並不是特殊的地方,特殊的地方在於她是為了什麼。
我是回去救那個布娃娃的。
不管是面對消防署,還是醫生,她都是這樣回答的。
她描述整個過程的時候很平靜,完全不在乎別人不理解的目光。她說布娃娃在臥室的角落裡,被一隻燃燒的櫃子壓住了,她拼盡全身的力氣才把櫃子抬起來,手臂就是在這個時候被燒爛的,只可惜娃娃也已經被燒成灰了,沒能救出來。
她臉上的神色頗為遺憾,明顯不為自己,而是為了那隻布娃娃。
作為其他科的主治醫生,我必須展現出自己與燒傷科同事的不同——以堵住他們惡毒的嘴,所以我追問了一句:“為什麼要去救布娃娃?”
常女士回答說是因為鼕鼕想要,鼕鼕站在火場外面,想要他的布娃娃。
鼕鼕是她五歲的兒子。
我大概猜到是什麼病,便又問:“鼕鼕只是在腦子裡冒出這樣的想法,並沒有當面告訴你對吧?”
“沒有。”她回答說。
我拿出筆記本開始寫,同時跟她解釋說:“你這叫移情失控症,因為太愛一個人,你的意志和靈魂都被你愛的那個人的心志控制了。具體到你這裡,就是你移情到了鼕鼕身上,鼕鼕的想法可以完全控制你,你在那一瞬間失去了自我,也失去了作為成年人應該有的判斷能力,淪落成為他執行意志的工具。”
她臉上的表情似乎在說她不信。
那是當然,沒有哪位病人是主動來看我這個科室的,我繼續解釋說:“你的情況已經很嚴重了,能不能治好還需要觀察幾天,明天我再來給你做全面的神經檢查。”
可惜,我沒能等到明天。
當天夜裡常女士就死了,她躺在床上,原本用來包裹手臂的繃帶全部被解開,懸掛在床的兩側,她的兩隻手狠狠地掐著自己的脖子,沒有面板的傷處滿是四溢的體液和黏膜,鮮血在她胸前浸成一片。
她是窒息而死的。
法醫在報告上寫著“自殺”,當然,這違背常識,因為人不可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完全抑制自己的呼吸。
但他們找不到別的解釋。
我看著鼕鼕的眼睛,明亮透徹,天真無邪。
我問他前一晚在做什麼。
他說睡覺。
我問是不是做了什麼夢。
他點頭說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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