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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中看到的家庭悲劇和夫妻情感均被置放到了邊緣地位,孩子則成了家中的中心人物,也成了整部作品的主人公。他在家中見證的不再是父母那痛苦而缺少生氣的日常生活,而是他們頗有幾分讓人憧憬,甚至驚心動魄的地下活動(爸爸為地下組織編寫標語,收藏違禁品,媽媽悄悄救助傷員),親臨了英國士兵前來搜查時的緊張局面。幾乎所有的情節設定,都與孩子的所謂“背叛”行為有直接或間接的關聯。
這個孩子年僅十二歲,他因酷愛詞語而贏得“普羅菲”1綽號,說話的方式與眾不同,並喜歡寫詩拿給女孩子看。由於在家中受參加地下抗英活動的父母的影響,在學校和其他場合聽成人進行民族主義宣傳“我們生活在一個生死攸關的時期”、“希伯來民族要經受住考驗”,他立志為民族的事業而戰。他提議創辦了“霍姆”2秘密組織,加盟這個組織的還有他的兩個小夥伴本·胡爾和奇塔。他們想用舊冰箱裡拆下的馬達等材料製造火箭,打到英國的白金漢宮,把英國人趕出他們心目中的猶太人領土。他們還喜歡看好萊塢影片,模仿裡面的英雄人物。普羅菲本人更是為影片中的英雄著迷,經常把自己比做“地下室裡的黑豹”,意思是等待時機猛撲出去,為自己所謂的信念而獻身。
但是,他的英雄夢屢屢受挫。在一個宵禁的夜晚,他被一個英國警察所救。這個英國人來自坎特伯雷,講聖經希伯來語,崇拜古老的猶太文化,熱愛耶路撒冷。普羅菲深受英國人的吸引,答應與他換課(相互學習英文和希伯來文),甚至天真地想借此機會,向英國警察套取情報,完成他所謂的民族主義理想。但事與願違,小夥伴把他叫做叛徒,而他自己也無法確定自己與英國人的交往是否屬於背叛行徑,經常陷於靈魂的掙扎中。
圍繞什麼是“叛徒”問題的討論首先是在小主人公的家中進行的。那是在某天早晨,家中牆壁上赫然出現了“普羅菲是卑鄙的叛徒”幾個黑體字之後。爸爸認為“叛徒”是“一個沒有廉恥的人。一個偷偷地、為了某種值得懷疑的好處、暗地裡幫助敵人,做有損自己民族的事或傷害家人和朋友的人。他比殺人犯還要卑鄙”。而媽媽則認為“一個會愛的人不是叛徒”。父母的不同觀點成為支撐普羅菲理解叛徒意義的兩個支點。他自己也試圖透過翻閱百科全書,弄清楚叛徒的諸多字面含義。他甚至對著鏡子盤問自己究竟長著一副叛徒的模樣,還是地下室裡黑豹的模樣。
場景之二:東宮。名曰東宮,實為搖搖欲墜的棚屋,掩映在西番蓮中。這是普羅菲和英國警察鄧洛普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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