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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提過,本·胡爾那類人令我多麼著迷,他總是渴,那不可遏制的渴賜予了他們野貓般倦怠的殘酷——半睜著眼睛的冷峻權威。我就像在《聖經》課上學到的大衛王時代的英雄,總感到自己具有一種奇怪的衝動,欲將為之傾盡自己之所有,不惜冒生命危險為之從敵人的井裡取水。做這一切的目的,只是出於某種朦朧的希望,希望後來聽到豹子嘴角擠出富有魔力的字眼:“你好樣的,普羅菲。”
除了這些口渴的豹子,還有一類人令我著迷。這些人看上去與豹子們截然相反,但實際上他們擁有某種不可言說然而不難覺察的共同之處。我是指那些總是迷路的人。就像鄧洛普軍士。無論是當時,還是我正在寫作的現在,我一向覺得迷路的人具有某種令人極其喜愛之處。這些人走在人生旅途上,整個世界彷彿陌生城市中的一個陌生的公共汽車站,他們錯誤地在此下車,不知錯在哪裡,不知如何出站,不知去往哪裡。
他身材非常魁梧,非常高大,是一個大胖子,但是他很和藹,好像有點軟骨症。儘管他身穿軍服,帶著槍,袖子上鑲著軍士的槓槓,肩上的銀色號碼閃閃發光,頭上戴著黑色的大簷帽,可是他看上去卻像一個剛從光明中走進黑暗的人,或者從黑暗中走進光明的人。
他看上去像個剛剛丟了什麼寶物的人,現在他想不起來丟了什麼,它的樣子,如果找到了又該做何處理。於是他一直在自己的內在寢室裡、在走廊裡、在地下室裡、在儲藏室裡徘徊。即便他碰巧發現了自己丟失的物品,又如何認得出來呢?他疲憊不堪地走過去,繼續尋找。他將穿著大皮靴,沉重緩慢地向前行走,越走越遠,越來越迷失。我沒有忘記,他代表著敵人,然而我有某種衝動,伸手給他。不是握手,而是支撐他。就像對嬰兒,或者對盲人那樣。
幾乎每個傍晚,我都會偷偷溜進東宮,腋下夾著一本《留學生英語》和一本《新移民與拓荒者語言》。我不再介意豹子及其脅從分子是否仍舊沿著一條條小巷尾隨著我。
我還失去了什麼?
我迅速穿過煙霧繚繞、散發著啤酒惡臭的頹廢前屋,不理會那粗俗不堪的笑聲,遏制住自己欲用指尖撫摸檯球桌上綠色檯面呢的衝動,不看酒吧女的乳溝,以飛箭般的果決,徑直快步走進裡屋,來到他的桌旁。
已經不止一次地表明我白跑一趟,因為他並沒有來,即便我們已提前約好,但有時他會忘記。有時他稀裡糊塗。有時他在會計部忙完了一天的工作,突然被派去執行戶外任務,在郵局門口站崗,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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