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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說不準。”
“首先,他們的名字就不一樣,一個叫佩裡,一個叫皮裡。”我說。瑪麗非要和我較真兒,我有點兒不高興了,也有可能是因為無論誰對我的寫作內容指手畫腳,我都會來氣。於是我特地強調,“皮裡少將”和瑪麗說的那個住在德爾塔的小老頭兒“佩裡”先生,根本不是同一人。
“還有,”我說,“皮裡少將現在應該一百三十歲左右了。”
“行了,行了。”卡倫說著舉起雙手,在幾十年的婚姻生活中,我們早已對這種訊號有了共識,意思是夫妻雙方誰也別不依不饒,緊盯對方的錯誤不放了。“我承認我錯了還不行嗎?可這位佩裡先生沒準兒真有精彩的故事講給你聽呢……”
“還有,”我打斷他的話,老實說,我還真有點兒一根筋,“羅伯特・皮裡少將1920年就死了。”
“這個雅各布・佩裡仍在德爾塔活得好好的,”卡倫說,“不過也是個行將就木之人了。”
“行將就木?你是說因為他這麼大年紀了嗎?”在我看來,如果一個人活到八十九歲或者九十歲了,大可歸類為“行將就木”的範疇。見鬼,1991年的時候,要是誰超過六十歲了,我都會認為他來日無多。(不怕告訴你們,我承認,2011年我寫這篇愚蠢的前言時,已經六十三歲了。)
“不,不只是因為他的年齡,”卡倫說,“瑪麗在電郵中還說他得了癌症,當然,他還能四下走動,不過……”
之前卡倫進來的時候,我正坐在電腦旁浪費時間,把候選書名敲進電腦裡。現在我已經關掉電腦了。
“瑪麗真說過他在1934年時跟伯德去過南極?”我仍不放心。
“是啊,她真這麼說了,”卡倫說,“我知道你對他有興趣。”雖然我的心思被妻子猜中了,但她說話的時候並沒有自鳴得意。“其實你離開辦公室幾天也好。從這裡走州際公路到大章克辛只要五六個小時的車程。到了德爾塔,你可以跟蓋伊和瑪麗一起過夜。”
我搖搖頭。“我開那輛馬自達去。到時候我過了I-70高速公路,穿過卡本代爾,再翻過麥克盧爾山口。”
“你那輛馬自達能翻越麥克盧爾山口嗎?”
“等著瞧好了。”我說,假如我在第二天早上就跟佩裡先生聊上,當天就可以回家了,這樣看來,這次行程就是兩天,我思忖著該在旅行包裡塞什麼衣服。我有一件樂斯菲斯旅行袋,正好可以放在那輛馬自達的小行李箱裡。我心裡盤算著還得帶上我的尼康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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