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31章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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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泓安抿了一下唇,跟她解釋:“早上我跟我娘吵了一下,那些人可能不小心聽到所以散了出去。”

說完,他想了一會,還是決定把今天上午的事都大致跟趙翠春說了一下。

趙翠春知道就算現在不說嘟嘟的身份,就憑他三天兩頭要跑到樂家這種情勢,很快也會有人知道嘟嘟是他的兒子。

她也沒責備楊泓安,只道:“既然說了就說吧,不過你這樣海棠可能會不高興的,以後你還是少點來我們家吧,免得海棠不高興,你娘也不高興。”

楊泓安聽著她有些扎心的話,心微抽了下,“我娘確實是有點不開心,不過她的態度並不是我的態度,早上我已經提出了要分家了。”

“啥?”趙翠春驚訝,“你一回來就要分家?”

也不怕王妙琴罵他不孝?

“嬸,我現在都二十五了。”楊泓安道,“家遲早要分的,再說我準備就去上班了,以後可能也不怎麼在這邊住了,所以就提出了分家。”

趙翠春看著他,神色微微迷糊:“那你那去哪裡上班?”

“縣公安局。”楊泓安道,“到時候可能會住在那邊多一點,所以才想著提出分家。”

趙翠春知道楊泓安有出息,也不意外他能去縣公安局上班,只疑惑地問:“那你娘也同意分家?”

“她不是很同意。”楊泓安直言不諱,他娘不高興,甚至還罵了他,但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哥同意了,“我哥同意了。”

分不分家那是他們楊家的事,趙翠春也沒什麼話要說,她嗯了一聲,只道:“只要你娘不來找我們麻煩就行。”

楊泓安看著她繼續道:“海棠今天不管面試成不成功也會搬去公社的吧?”

趙翠春微微蹙眉,“你都知道了?”

“知道,我在那邊見過他。”楊泓安微微點頭,“到時候她搬去公社,如果要上班的話,嘟嘟有人帶嗎?”

說完,他又急著道:“如果嘟嘟沒有人帶,你們又願意的話,把他給我帶吧,我可以帶他去縣裡上幼兒園,我也可以請上保姆。”

縣城裡條件比公社好,那裡有幼兒園,費用也不高,他們這類職員有小孩都可以送進去,裡面有保育員、炊事員和育兒老師負責專門帶孩子的,比找保姆更讓人放心。

原本上次他就想跟樂海棠說了,但是她似乎很抗拒自己把孩子帶走,所以之後他也沒找到什麼藉口再提,後來無意得知她要買房子搬去公社,又說要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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