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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什麼,他已經吹著口哨轉身走向電梯。
“是誰啊?”阿姆麗塔在浴室裡大聲問道。我坐回床邊。
“克里希納。”我一邊回答,一邊開啟紙袋。鬆散的破布裡裹著什麼東西。
“他來幹嗎?”
我盯著手裡的東西愣住了。這是一把自動手槍:金屬鍍鉻,又小又輕,看起來像是我小時候擺弄過的玩具槍。但黑洞洞的槍口一點兒也不像假的,當我搞明白怎麼卸下彈匣以後,裡面滿滿的一匣子彈看上去就真實得過頭了。槍柄上用極小的字母寫著“GUISSEPPE.25 CALIBRE”。“真他媽見鬼!”我低聲咕噥。
“我問你呢,他來幹嗎?”
“沒事兒!”我大聲回答,然後左右張望。衣櫃離我只有四步。“他只是來告個別。”
“你剛才說什麼啦?”
“沒說什麼。”我把手槍和彈匣分別用破布緊緊地裹起來裝回紙袋裡,然後把袋子扔進衣櫃上方寬闊的架子深處。
“你剛才咕噥了一句。”阿姆麗塔走出浴室。
“我只是想催你一下。”我一邊說,一邊從衣櫃裡拽出綠色針織衫和棕色寬鬆長褲,隨後關上櫃門。
我們訂了一輛早上四點四十五分出發去機場的計程車,然後早早上了床。我躺了好幾個小時,隨著眼睛逐漸習慣室內的黑暗,房間裡傢俱的輪廓漸漸顯出具體的形狀。
我對自己感到不滿,這樣的形容似乎太過輕描淡寫。我躺在加爾各答溼熱的夜裡,意識到自己在這座城市裡的所有行動要麼漫無目的,要麼猶豫不決,或者乾脆二者兼具。我有一半的時間像個無腦的遊客一樣到處亂轉,另一半的時間被本地人當成無腦遊客戲耍。我他媽到底要怎麼寫這篇文章?我怎麼能被一座城市毫無來由地嚇跑?恐懼……無名的、愚蠢的恐懼……它戰勝了一切合理的邏輯,控制了我的行為。
克里希納,這個狗孃養的瘋子。他給我那把槍幹嗎?我試圖說服自己,那把槍只是克里希納又一次莫名其妙的誇張舉動,但是,這會不會是精心編造的陷阱?他會不會向警察告密,說那個美國人非法攜帶武器?我霍地從床上坐起,身上黏乎乎的一片溼冷。不。這對克里希納又有什麼好處?攜帶手槍在加爾各答是違法的嗎?我只知道,加爾各答是美國步槍協會的大本營。
午夜之前的某一刻,我起身開啟桌上的小閱讀燈。阿姆麗塔翻了個身,但是沒醒。維多利亞睡得很熟,小屁股在輕薄的毯子下面拱起一塊。公文包開關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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