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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街區以後,我終於看到了閃爍的霓虹燈,像是酒店或者咖啡館的外立面。幾輛黑黃相間的計程車停在大門口。
“停車!”我喊道,“我就在這兒下。”看到我走過來,乘客迅速向兩邊分開。司機在馬路中央來了個急剎車,車廂里根本就沒有能開啟的門,人群自動為我讓出了下車的路。
我跟計程車司機爭執了好幾分鐘以後才想起來身上的錢包還在。三個司機瞥了我一眼就覺得不必浪費時間,等到我終於掏出錢包舉起一張二十美元,那三個人突然滿臉堆笑,點頭哈腰地紛紛拉開車門請我上去。我坐進第一輛車,說了句“歐貝羅酒店”就閉上眼睛。計程車咆哮著駛入雨後溼滑的街道。
幾分鐘後我意識到表還戴在我手上。光線太暗,看不清錶盤。不過藉著外面十字路口的燈光,我看到時針和分針指著11:28……這不可能!從我坐車去見達斯到現在只有兩小時?感覺像是過了一輩子。我敲敲錶殼,但秒針仍在不緊不慢地走動。
“快點!”我催促司機。
“遵命!”他快活地回答。雖然我們倆誰也聽不懂對方的話。
看到我走進大堂,助理經理臉上的表情簡直充滿了恐懼。他舉起一隻手:“盧察克先生!”
我衝他揮揮手就進了電梯,現在我不想跟他說話。
腎上腺素帶來的盲目愉悅已經消失,現在我感到噁心疲憊,當然還有疼痛。我靠在電梯壁上握住自己的左手。我該怎麼跟阿姆麗塔交代?無數想法在腦子裡攪動,最終我決定簡單地跟她說我被搶了。以後有機會再告訴她真相。也許吧。
時近午夜,但走廊裡還有人。我們的房門敞開著,看起來像是在開派對。然後我看見了兩個扎著武裝帶的警察,還有辛格警探熟悉的大鬍子和頭巾。阿姆麗塔報了警,我說過三十分鐘就回來。
聽到腳步聲,幾個人回頭看著我,辛格警探快步迎了上來。我一邊在腦子裡編織搶劫的細節——都是些小事,完全沒必要在加爾各答再待一天!——一邊故作輕鬆地朝他揮了揮手。“警探!誰說在你需要警察的時候他們總是不見蹤影?”
辛格沒有說話。然後我疲憊的大腦才真正注意到眼前的蹊蹺。酒店的客人三三兩兩地站在走廊裡,望向我們敞開的房門。敞開的房門。
我推開警探衝回房間。我不知道自己在找什麼,但是看到阿姆麗塔坐在床邊對著一位做筆錄的警官說話,我狂跳的心臟驟然一鬆。
我虛脫地靠在房門上。一切都很好。然後阿姆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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