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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的血跡被尾巴拖曳在地上形成了一道血痕。
蒙恬盯著那道血痕微微出神,腦子裡忽然有了一個想法。
“大將軍可真是武藝高強!百發百中!”
一同出來打獵計程車兵見蒙恬旗開得勝、瘋狂起鬨。
蒙恬回過神來,把兔子撿回來。
“今日便獵到這,我想起還有些事要辦,先走了。”
“誒?”那士兵微微不解,這不是才剛開始嗎?就這麼結束了?
蒙恬帶著兔子回到營地,剪下來一撮兔子毛,就把兔子扔到一邊。
他找來一支竹籤,把兔子毛綁在竹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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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信生年不詳,但是據說是三十五歲的時候死的,按這個時間線推,這個時候的兵仙才十歲捏。
第47章
但是這兔子毛卻不如他想的那樣,能沾墨寫字。
他把兔子毛丟到一邊,吩咐手下幫他找其他的毛。
傳令兵聽著蒙恬的要求有些傻眼。
大將軍要牛毛、羊毛、鹿毛、狗毛等等這麼多動物毛做什麼?
傳令兵看著蒙恬的眼神都有些不對了。
“愣著幹什麼?趕緊去。”
傳令兵忙得令後不迭的跑了,幫蒙恬找毛去了。
牛羊的毛都好找,狗毛也很輕鬆的收集到了。
但是蒙恬要的狼毛和鹿毛有些令人犯難。
往日打獵的時候要運氣極好才能撞上狼或者鹿。
如今蒙恬要的急,一時半會還真掏不出來。
一起找毛的小兵說傳令兵傻傻的,找到皮子剪;兩撮下來不就行了?
傳令兵斜睨那個出餿主意的小兵一眼,“好啊。那你去找吧。找到剪了以後帶回來,我就在此處等著你。”
此時正是炎熱的時候,過冬的輒重還沒運來。
平日裡打獵得來的獵物皮毛也都因軍營裡沒有會鞣製皮革的人而扔得遠遠地。
一時半會,還真找不著。
那小兵也意識到自己說的是廢話,訕訕著閉嘴了。
傳令兵將蒐集來的毛呈給蒙恬。
但不止兔毛防水吸不上墨、牛毛羊毛這些其他的毛也防水。
不管怎麼蘸,墨水都會順著毛尖滾下去,甚至還不如竹籤蘸墨水好用。
蒙恬覺得自己是想岔了,把那堆姑且可以稱之為“毛筆”的試驗品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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