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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哥我們發財了,好多錢。”
方茴看著床上六七萬錢,興奮得合不攏嘴,從小到大她還是第一次看見這麼多錢,數了一遍又一遍。
“出息,這才幾個錢,以後跟著你哥我吃香的喝辣的,”
“嗯嗯!都怪老爸,你說以前他要是和你一樣聰明,早點把房子賣了,咱們哪會吃這麼多年苦。”
“啪!”
方景一巴掌拍她頭上,“老爸要是賣了房子,一家人睡大街啊?他有他的苦衷,你不懂。”
在農村,房子就是農民的根,田地就是農民的命,不到萬不得已生死關頭,誰家都不會動這兩樣東西。
別看那些叔伯笑眯眯的誇方景能幹,這次賺了大錢,但背地裡不知道怎麼罵他敗家子不成器。
“東西收拾好沒?我去借車馬上就走。”
方茴指了指一旁的蛇皮口袋,翻了一個白眼,“早收拾好啦,還用你說。”
老舊的蛇皮口袋拉鍊早就壞了,從方景這個角度完全可以看見幾雙開裂的黑色膠底鞋,這是他以前穿的,後來傳給了方茴。
在農村,很少有買新鞋這個說法,基本上都是自家做,兩塊錢膠鞋底,三塊錢的布和線,一個星期後一雙嶄新的膠底布鞋出爐。
因為是自家用,鞋墊做得很軟,穿起來很舒服,質量也是槓槓的,一雙鞋穿一年一點問題都沒有。小孩子腳長得快,所以一雙還沒穿爛就穿不了了,只能給弟弟妹妹穿。
把破鞋扔出來,方景淡淡道:“這個就不要了,回頭我給你買新的。還有這件衣服都破洞了,拿去幹嘛?褲子也是,老爸的你帶去幹嘛?……”
沒一會功夫,方茴的“行李袋”縮水一大半,只剩幾件衣服,地上花花綠綠全是方景嘴裡的破衣爛布。
“哥!你幹嘛!這件棉襖都還是新的,冬天可以穿,還有這雙小皮鞋,我都沒穿過幾次,有錢也不能這麼糟蹋啊!”
“不要了不要了,回頭全買新的。”
“可是……”
“別可是了,咱們現在有錢,好幾千呢。”
方茴挑出來的那幾樣都是別人家穿不了送的,方景看得實在心疼,想都沒想直接扔了。
……
蓉城是一座五十萬人的十八線小縣城,至今有八十多年曆史,縣城以前有東南西北四個城門,老一輩的人都喜歡稱自己是北門人或者西門人,彷彿顯得高人一等。
方景租的地方在城西,這是他們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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