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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垂德已經開始找名為羅德的案子。他邊找邊說道:“難道是他們搶的嗎?雖然項鍊是貴重金屬製作而成,但其實也不是特別值錢,賣出去最多也就是三百多英鎊而已。我問他們是不是搶了羅德的項鍊?”
“你不能這麼問。”
“那我怎麼問?”雷斯垂德警官反問道,“不是這麼問嗎?”
雷斯垂德似乎不太擅長刑訊方面的工作。
我想了想,說道:“你這樣會變成引導他們講你想得到的話。給的資訊越少,他們越不知道該如何「正確」回答。”
雷斯垂德看向,似乎等我說更多。
“舉個例子,你拿著羅德的資料,隨便來個五十頁左右,裡面全都是白紙都沒有關係,就是放在他們看得到的地方,暫時也不問他們羅德的事情,而是問救濟站的案發現場細節。最後才問他們,還記得半年前他們在倫敦酒吧的青年嗎?”
這個方法在fbi偵訊裡面也提到過的,個人來說還是很有效,比起拍桌子讓對方怵於自己的身份開口,要更有效。
畢竟,不是所有的壞人都怕警察。
“然後呢?”雷斯垂德疑惑地說道,“不記得吧,否則以他們的行事方式,早就滅口了。他們也不至於到現在還讓羅德活著。”
“先不急著那麼說,也許會得到很有趣的回答呢?”
我話音剛落下來,雷斯垂德好奇地問我:“蘭尼,你以前從事過類似刑偵的工作嗎?你對這些好像很熟悉。之前在救濟站的屍骨前,你不僅不怕白骨,還也說過像法醫一樣的話。你知道得很多。”
被他那麼一說,我才發現我從來沒有注意過這些事情。
“我媽媽是法醫,我爸是警察,耳濡目染聽得多了,就知道了。”
“那他們一定是很厲害的專業人士。”
我因為這件事而愣了一會神,而後笑了起來。
雷斯垂德按著
14、第 12 章
我說的方式,對著三人依次做了同一件事,然而,三人不僅都承認是自己做的,還提供了更多的案件細節來證明自己是窮兇極惡的人,完全有動機去謀害半年前的羅德。
至於項鍊他們各有各的說法,但大部分都說賣給黑市,現在要找也沒有了。
從審訊室離開後,雷斯垂德不敢置信,羅德這件看起來風馬牛不相及的失物案反倒逼出他們的實話來,甚至證明羅德一案與他們有關係。
“沒想到,收到了那麼多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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