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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安之查案有個好處,下屬只要按他的吩咐去做,有什麼事,他擔著。但,他也有自己的原則,不許私下收錢,穆安之把自己的規矩貫徹到刑部:
名聲比銀子值錢。
誰要是把腦袋扎錢眼裡去,趁早別在我這裡幹,你託請著換旁的主事那裡是一樣的,不耽誤你們發財。
不過,安之殿下的規矩,長吏司的官員知曉,刑部他手下的人知曉,外頭人並不知,於是,朱家族老花銀子打點就犯了安之殿下的忌諱,髒銀一半沒收,還罰了一筆。
罰沒的髒銀穆安之令人存起來,做為在刑部的小金庫。
第二天,朱家諸人被宣至刑部調查朱景遺產案。
華長史單獨訊問朱晚,杜長史訊問朱閱,刑部在穆安之手下的段主事訊問朱太太。
朱晚人很年輕,他比朱閱年長六歲,如今不過二十二,是上科秋闈舉人,因有功名在身,再加上華長史年邁豁達,允他坐著說話。
華長史對朱晚的第一印象也很不過,這是個斯文俊郎的年輕人,出身豪富卻不帶半絲商賈氣,一身月白衣袍,身上一絲佩飾皆無,頭上也只用一條月白髮帶束髻。
“年紀輕輕的,這也太素了。”
“我自幼是家兄家嫂撫養長大,我心裡是把兄嫂視為父母一般看待的。家兄過逝方半載,還請大人體諒則個。”
“你對長兄一片孝心,我焉能不體諒,只是,你既念兄嫂之恩,如何會與侄女鬧到衙門來,這可不是我輩該行之事啊。”華長史上了年紀,家中兒孫亦多,故而對這種家族爭產之事尤為感嘆。
朱晚白淨的面頰浮上羞愧,他移開眼睛,低下頭去,慚愧的說,“我對不住大哥。”
“你年紀輕輕就考取了舉人,聽聞還拜了聞道堂的子玉先生為師,你以後的志向應該是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如何與自家侄女打官司。這官司,你勝了,旁人得說你欺負孤兒寡母,又有何益啊。”
“大人,我實在不得已。”
華長史細問,“不得已在何處?”
“朱家糧鋪不是我們一家的事,這是族裡的生意,族裡各房都有股,每年多少族人都是指著股息過日子。朱閱年輕,不知這裡頭的利害。其實我對生意興趣不大,我大哥一直盼著我能光耀門楣,她若是喜歡,只管拿去。只是一樣,族中長輩斷不能答應朱家祖產改了姓。我把話擱下,即便由我繼承糧鋪,我亦情願把我在糧鋪中的股本讓給大嫂和侄女,男子漢大丈夫,哪裡就差一口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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