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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忘了就忘了,再來一遍就好。
來參加婚禮的人不多,但在場的人數算上我們也有十幾個人。
組織者拐了他一些好朋友過來,我則邀請了隔壁寢室的同學,結果她帶來一群跟她一樣活潑開朗的人過來。
當初見面的時候被一群人圍觀的場景還在眼前,尤其是她們只是拼命看我們,一言不發,那樣子讓我有些想要躲進櫃子裡藏起來。
組織者站在最前面,面朝我們,其餘同學分成左右兩部分,中間留出一條行走的路。
我們沿著空出的道路往前走。
大家都很安靜,但我能感受到他們的目光......
忽然想起很小的時候,還沒有念幼兒園,也許一歲都不到。在夏夜,我很喜歡看星星。那時我還不會講話,無法與人溝通,也就沒法讓別人的目光一直關注我。我喜歡星星,就是因為在無數個夜晚,我能在與它們對視的時候撫平躁動。它們看著我,就像明亮的眼睛。
從小的時候開始就是了呢,註定我會成為一個習慣在眾人注目中成長的孩子。
而後來小靡出生了,夏夜,跟著我在院子裡乘涼,她有一半的時間學我望天,另一半時間裡有一部分是在發呆,另一部分用來觀察院子裡的角角落落。
小小的小靡雖然總喜歡跟我,也會學我,但其實她與我從小就不是同樣性格的人,在許多事情上走往了不同的方向。
後來,時間證明了一切。
時間像風一樣吹過,我們看不見它,但樹葉在搖晃。
它在不斷地將現在封存成過去。
回憶過去有點像從鏡子裡看自己,也像此刻腳下光滑的大理石地面,倒映著走過的人。
高跟鞋好像永遠都無法習慣了,雖然也跟自己不經常穿有關。
如果是小靡的話,就算不經常穿,也會一定會在婚禮前花上一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去適應吧?
可我不是小靡,就算聽說待在一起的人在生活習慣上會互相影響從而逐漸統一,但這麼多年過去了,小靡仍然不苟言笑,而我還是那個喜歡找她茬的我。
當我想起這是一場以兩個大齡剩女為女主角的婚禮時,感覺自己像是一個旁觀者。
等我牽著小靡的手走進禮堂,大家的目光即刻匯聚到我們身上,我才意識到這是我們的婚禮。
我還把我們的年齡給忘記了,花了好幾步路才記起來。
我在老家工作,現在29歲;小靡也在老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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