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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家的大廳內,像個小小的待決的囚犯。那方家的女主人(後來成為她的養母,她叫她“媽”了。)用一對銳利而清亮的眸子,上上下下,前前後後地打量她。養母有張細長的臉兒,有對明亮的眼睛,頭髮烏溜溜地在腦後盤了個髻,穿著身翠藍色的衣衫和褲子,好整齊,好清爽,好利落的樣子。她嘴邊帶著個似笑非笑的表情,聲音好清脆。像是小銅匙敲著玻璃瓶發出的叮鈴聲響:
樣子嗎?是長得還不錯,只是太瘦了一點,看樣子身體不太好,我想要個壯壯的,結實點兒的。要不然,三天兩頭生病,我可吃不消。
“方太太,別看她瘦小,倒是從小不生病的。是不是?荷仙?”張姑姑在一邊一個勁兒地推著她,推得她一直打著踉蹌。天氣冷,她凍得手腳僵僵的,張開嘴來,只是發抖,一句話也沒說出來。
“長得挺靈巧的,怎麼不說話兒?”方太太仍然似笑非笑地盯著她。“腦筋沒毛病吧?”
“啊,才聰明呢!她只是認生罷了!”張姑姑又推了她一大把。“叫人哪!荷仙,叫聲媽吧!”
她怔了怔,張開嘴,好不容易地喊了出來:
“媽!”
方太太在房裡繞了一圈,還沒說話,房門陡地被推開了,一個男孩子直闖了進來,揹著書包,穿著小學校的制服,一眼看到房裡有人,他緊急剎車,收住了往裡衝的腳步。一對骨碌碌轉著的大黑眼珠,那麼新奇地,驚訝地盯在荷仙的臉上。方太太笑了,一把拉過那個男孩子來,她說:
“噢,寶培,你倒看看,你可喜歡這個妹妹嗎?假若你喜歡,我們就留她下來,將來給你送作堆。(注:臺灣習俗,養女與其養兄,在成年後可結為夫婦,俗稱”送作堆。)你說,你喜不喜歡她?說呀!說呀!我們要不要留她下來?說呀?寶培!”
荷仙不由自主地低垂了頭,雖然,她對於“送作堆”的意思根本就不瞭解,但卻本能地有份難解的羞澀。低下了頭,她又無法控制自己的好奇,偷偷地,她從睫毛下去窺視那男孩子,那明朗的大眼睛,那挺秀的眉毛,那清秀而又調皮的臉龐……發現她在看自己,那男孩子咧開嘴嘻嘻一笑,嚇得荷仙慌忙垂下了睫毛,頭俯得更低了。方太太還在一個勁地問著:
“喜歡嗎?寶培?別盡站在這兒傻笑!喜歡,就為你留下來,說呀!傻瓜!”
“哦!我……我不知道!”男孩子終於衝出一句話來,接著就對著荷仙又是嘻嘻一笑,揹著書包,就一溜煙地跑掉了。
方太太笑逐顏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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