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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辛斯·薩姆小姐忽然性情大變,巡官為此憂心忡忡。她吃飯像小鳥,睡得很少,日復一日往返於薩姆家的公寓和辦公室之間,像個苗條的女鬼,臉色蒼白,滿腹心思。她偶爾會抱怨說頭痛,回房間待上幾個小時。從房間出來時,她看起來還是那樣疲倦、沮喪。
“怎麼回事?”有一天巡官狡黠地問道,“和男朋友吵架了?”
“和戈登?胡說,爸。我們之間——我們只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何況最近他在不列顛忙,我很少看到他。”
巡官咕噥一聲,焦慮地看著她。那天下午他打電話到博物館,找戈登·羅威說話,但是年輕人一副心無旁騖的典型書呆子口氣。不知道,他想不出來為什麼——巡官掛上電話,成了一個手足無措的父親,但在接下來的一天,他讓布勞迪小姐的日子非常難過。
泰裡鎮醫院的事情過去後大約一個星期,佩辛斯穿著嶄新的亞麻衣服出現在父親的辦公室裡,看起來比較像從前的模樣。
“我要出去兜兜風。”她說,一邊拉上白手套,“去鄉下。好爸爸,介意嗎?”
“噢,不會的。好好玩。自己去嗎?”巡官趕忙說。
佩辛斯看看鏡子裡自己的臉。“當然。為什麼不能自己去?”
“呃,我以為——羅威這孩子——佩蒂,他冷落你了,對嗎?”
“爸爸!毫無疑問,他——他非常忙。何況我為什麼要在意?”她輕輕吻了一下巡官的扁鼻子,飄出了辦公室。巡官狠狠咒罵了羅威頑固的腦筋,用力按鈴呼叫布勞迪小姐。
佩辛斯一爬進樓下的跑車啟動引擎,不在乎的神情就消失了,眉宇間的皺紋此刻更深了。她經過第五大道的不列顛博物館時,瞄也不瞄一眼,但她停在六十六街街角等待綠燈時,忍不住看了一眼後視鏡。當然沒有什麼可看的,她嘆了口氣,繼續往前開車。
通往泰裡鎮的路途又遠又寂寞。她戴著手套的手抓著方向盤,漫不經心地開車,眼睛注視著馬路,可是思維卻在遙遠的地方。
她在鎮中心的雜貨店前停下,走進去,翻閱著一本電話簿,問了店員一個問題,又走出去。她繼續開車,轉入一條狹窄的小街,慢慢滑行,一邊檢視門牌號碼。五分鐘後,她找到了要找的目標——一棟破舊的平房,前面的花園雜亂無章,籬笆搖搖欲墜,爬滿藤蔓。
她走上門廊,按按門鈴,粗啞的門鈴聲傳到屋內。一個眼神疲憊的中年女人開啟了紗門,她穿著皺皺的便裝,雙手通紅,滴著肥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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