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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我天生沒出息,苦苦掙扎了一千多年才得以幻化為人。我很滿意自己的外形,翩翩書生,白衣著身,是我幻想中的仙人模樣… … ”
阿賜獨自在父母留給他的洞府中又修煉了五百年,終於迎來了自己飛昇的天雷。
當第一道天雷劈下的時候,他在心底感嘆修仙的不易,因為劈在身上實在是太疼了,難怪父母寧願做妖也不成仙,那種噬骨的疼痛不亞於剝皮抽筋。
或許是他天資不夠,這第一次歷劫飛昇失敗了,他被天雷劈回了原形,身體焦黑躺在天池山的山腳下,然後被一個路過的商人撿起扔在了貨車上帶到了下邽縣。
後來,商人變賣了所有貨物後才發現角落裡焦黑一片的他,商人本想把他扔了的,可手都舉起來了,最後還是忍住了,拎起他走進商鋪。
商鋪的老闆也是個有眼無珠的,把商人轟出店鋪,還罵商人神經病。
商人或許也覺得這已經焦黑的皮毛沒什麼用處了,於是在走出下邽縣的時候,把他扔在了郊外。
一連七日,他全身都毫無力氣,如同死屍一般躺在郊外的草叢裡任由風吹日曬,在他快變成烤犬乾的時候,老天終於開了眼,降下大雨。
他仰躺在草叢裡張嘴痛快地喝著雨水,感覺自己終於活了過來。
約莫四個時辰後,大雨停歇,一個年約十二三歲的小姑娘路過,看見還尚有呼吸的他,便彎腰抱起他,一路向永寧縣走去。
小姑娘的家很破舊,三間茅草屋,還有一個脾氣很壞的母親。
小姑娘的母親似乎很不喜歡他,粗暴地扯著他的後腿,把他扔到了院外。小姑娘緊接著就跑了出來,重新抱起他,回到院子裡哭著懇求母親留下他。
他記得自己被小姑娘的母親拖著後腿扔出了院子十一次,最後才終於煩躁的同意小姑娘留下他。
他在小姑娘的悉心照料下漸漸恢復,焦黑的皮毛也逐一褪去,重新長出亮澤的皮毛,只是剛渡劫失敗後的他還無法恢復人身。
小姑娘撫摸著他的頭頂為他取名“阿賜”,說他是上天賜給她的朋友。還告訴他自己的名字,他覺得“萱娘”這個名字很好聽,很配她清婉的外表。
有那麼一刻他覺得母親說的很對,人族和犬確實是朋友。
三個月後,他已經差不多都恢復了,他知道離別的時刻到了,於是他在一個灰濛濛的早晨一步三回頭的離開了萱孃的家。
萱娘清晨起來,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他,時近中午,只見小姑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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