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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妻了。
而二號的話,真是實話。合適才能繼續,會去努力;但真的不適合,也不硬湊在一起,彼此痛苦。會堅持,但不會死捆在一起。
看著二號帥氣的臉,我離婚後第一次感覺到了心動。。。還顧慮什麼呢?以前教育我,女人要自重,婚前不應該在一起。可這是以前,不適合現在的社會。就因為沒在一起過,所以婚後才發現,前任毫無情趣可言,公式化的完事,連句話都沒有的倒頭就睡。用專業點的話來說,就是床品極差。
我這段婚姻,辛辛苦苦八年,省吃儉用、等著丈夫回來。結果是成了離異人士,當然,也不是白辛苦的,我得到了一套房和女兒,而前任得到了支付掉首付的另一套房。想想還真是個笑話,婚姻如果沒有感情,就是買賣。
我咬著嘴唇,很糾結。畢竟我已經不是未出閣的小姐了,等到拿證後才在一起,已經不適用了。並且,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更注重生活的品質,拿證後才在一起,確實有很多弊病,簡直就象打著悶包去結婚。隨著社會的進一步開放,越來越多的人,更加開通和接受婚前在一起,只要對將來生活是有益的,人們都會慢慢的接受。
可這和我幾十年來所受的教育是有衝突的,所以一時很難開口同意。半響,我才結結巴巴道:“我,我還有一個女兒,我並不是一個人。。。”
“我知道你有個女兒,我能接受。”二號好似早就全方面考慮過了,他的笑容讓人非常舒服、也非常溫馨:“我不可能和地球人有後代,但我希望能有個女人陪伴渡過一個時期,讓我有家的感覺。有孩子更好,有了孩子,家才完整。我會學當一個好父親,寵著疼著小公主,如果你女兒不喜歡我,那也不要緊。我們可以先分開住,週末或平時有空時在一起,等孩子大了,有了她自己的家庭。所以說,只要給予足夠的時間,任何問題都不是問題。”
二號真的考慮得相當全面,完全懂得我的顧慮。我另找老伴,最擔心的就是女兒受苦。樂樂從小沒有親爹疼愛,不是打就是罵,差點沒打成神經病,我一直擔心這對她有影響,以後會對男人有種莫名的恐懼感,認為男人都是暴力的。
而後爸畢竟不是親爹,親爹尚且如此不堪。一個男人對於不是自己的後代,很難做到跟親生的一樣好。所以我怕失敗,怕男人對女兒不好,也怕對我不好,我受夠了不愛我的男人,沒有感情的婚姻。
二號的安排相當的好,哪怕女兒不喜歡他,只要女兒長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也就會分開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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