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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剛好是時候,第一批春韭收了起來,新鮮得很呢。”
《詩經·豳風》有云: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
韭菜容易生長,且長勢往往很是旺盛,自古與壯()陽、生()殖聯絡在一處,是很吉祥的象徵。所以在先秦時代,韭菜與羊羔一樣,是重要到能夠祭祀先祖的食物。
而且,也不耽誤人吃。
“竟是與河蝦抱進麵皮裡。”李斯細品之下,覺得相當神奇:“春韭味辛,河蝦鮮美,理應是毫不搭界的兩種味道,竟是相輔相成。如此吃下去,不覺韭辛,更提升河蝦的鮮味。今日也算是開了眼了。”
趙維楨:“合郎君的胃口就好。”
李斯點頭。
他又給自己乘了一碗麵湯。
春寒料峭,幾口熱騰騰的麵湯入腹,簡直是從口腔一直暖到胃部,徹底驅趕走春日的最後一點涼意。
“據說呂家酒肆的飯食,都是夏陽君想出來的,是麼?”李斯問。
趙維楨還是楞了一愣,才反應過來李斯口中的“夏陽君”指的是自己。
想來約莫是李斯覺得太師不過是個虛名,喊孟隗夫人又顯得不尊重,所以乾脆稱君。
封君之後,以封邑名號作為稱呼倒也無可厚非。只是秦王政剛賜了封邑沒多久,趙維楨還沒習慣呢。
“確實是。”她肯定道。
李斯捧著湯碗,一聲感嘆。
他又把碗送到嘴邊,不僅感慨道:“來了秦國才知道,這裡的糧食,豐足到可以磨成細粉,把雜質篩掉後吃,可見其產糧之多。糧草如此充盈,怪不得秦國這麼強大。”
說完,他又看向自己的碗:“夏陽君既關注政事,又不落民生,好生厲害。怪不得身為女子,卻得歷代秦王重視。我要是趙王,我現在肯定後悔得不得了。”
趙維楨聞言揚起燦爛笑容:“承蒙郎君高看我。”
李斯:“……”
趙維楨:“郎君吃得還滿意麼?”
片刻的沉默蔓延,而後李斯險些把嘴裡的麵湯吐出來。
他如觸電般放下湯碗,一個鯉魚打挺起身,趕忙向趙維楨行揖禮:“在下失禮,竟是有眼無珠至此,連君上都沒認出來!”
說完他又很是尷尬地以袖掩面,不太敢再開口了。
趙維楨見青年李斯神情窘迫又手足無措,不禁挑了挑眉。
她是什麼怪物不成?打個照面反而不好意思起來了,歷史上的李斯好像也不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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