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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鴻宇笑道:“專員,沒錢要辦事,也不難。”
邱明山雙眼頓時精光閃爍,死死盯著範鴻宇,沉聲道:“好大的口氣!”
範鴻宇一笑,說道:“您口袋裡就兩百萬,留著吧,也許其他地方能用上。不過專員,咱們話說在前頭,這兩百萬不拿去修路的話,你得給我一半。”
“給你一半?你拿來做什麼?宇陽農機廠想要一百萬的撥款?”
邱明山頗感詫異,問道。
一百萬在當時,乃是鉅款,區區宇陽農機廠,一百多工人,總資產是不是能有一百萬,都很難說。範鴻宇當真是獅子大開口。
“農機廠的事,用不著我操心了。張陽是個人才,他能把工廠弄好。再說了,我估摸著,您也不會讓我呆在農機廠了。”
這話一點不謙虛。
邱明山倒也並不否認。
所謂真人面前不說假話,他對範鴻宇的器重,範鴻宇心裡應該有數。
“你要是留在行署辦,也用不上一百萬。”
邱明山直接點出了範鴻宇的新工作,果然如同範鴻宇所料,邱明山讓他回來。這麼一個“智囊型”人物,哪個領導都會要放在身邊的。對於範鴻宇而言,現階段,這也是最好的安排。
有關“一七大案”過程中,他的行為到底如何定性,雖然專案組和法院都已經有了最終的認定——制止犯罪,正當防衛!但在民間,卻絕沒有那麼簡單。普通群眾和基層幹部,甚至於部分有一定級別的領導幹部,都認為專案組對範鴻宇的定性,有所偏頗。
不管怎麼說,奪槍開槍,挾持人質,這都是驚天動地的大事。
現在居然一點事都沒有,太不可理解了。
儘管大家都很痛恨鄭峰匡,也覺得他罪有應得,範鴻宇這是“為民除害”,然而法律就是法律,如果範鴻宇這種行為不得到一定的處理,是不是會起一個很壞的“帶頭作用”?
以後再有人依樣葫蘆怎麼辦?
也不處理嗎?
在這“群情鼎沸”的關鍵時刻,邱明山斷然將範鴻宇調回行署辦公室,就是表明一種態度——非常正式的官方態度——“一七大案”,已經蓋棺論定,你們不要再議論了!
對範鴻宇的關心,邱明山只是嘴裡不說出來罷了。
範鴻宇笑道:“總有一天用得上的,先預定好了再說。有一百萬在手,乾點什麼不好?”
邱明山瞪了他一眼。
這傢伙的思維,還真是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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