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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風默默的拿起手機搜尋了一下潤東路666號,也不是很遠,準確的來說是很近,才兩公里,這對林風來說是個好事,畢竟他現在腳崴了,戰鬥力還是有下降的,路越近就越能節省林風的體力。
林風也不知道自己今天為什麼會這麼衝動,平時的他是很理智的,不可能在毫無把握的情況下就孤軍深入去做一個孤膽英雄,在他看來,那就是一個莽夫,闖王李自成和項羽,哪一個不是因為自己的魯莽而喪命的?
不過人生能有幾回搏,此時不搏更待何時!都說衝冠一怒為紅顏,但今天林風這樣做卻並沒要告訴蕭慕凌,他只是覺得蕭慕凌有些可憐,看著自己有些心疼,既然選擇了這條路就不後悔。
也沒多久,林風就拖著那條不利索的腿走到了華樂公司門前,那位錢老闆確實是個謹慎的人,門口安排了四個保安,而且每個保安手上都拿著電棒,別說一個人闖進去,就是連一個蚊子飛進去都無比困難。
林風也頭疼,自己不是哪吒,沒有三頭六臂,肯定是不能夠硬闖的,只能夠智取。林風繞著華樂公司走了一圈,仔仔細細的觀察了很久,但是卻發現四周都很高,完全沒有機會翻牆進去,就算自己進去的話,也不會找到錢老闆的辦公室。
林風也是一籌莫展,只能默默的往回走,既然今晚下不了手,那就明晚,好飯不怕晚,心急吃不了熱豆腐的道理林風還是懂的。
其實林風選擇今晚不動手也是有道理的,一來自己不熟悉地形,完全不知道如何才能混進華樂公司;二來今天蕭慕凌才和錢老闆起了衝突,自己今天動手的話,警方肯定會把注意力放在蕭慕凌身上,那樣自己只會給蕭慕凌增加麻煩,如果明晚動手的話,蕭慕凌則能很好的擺脫嫌疑。
大晚上的,林風也沒有地方去,只能再次去找王蘭蘭,希望她能夠收留自己。
王蘭蘭也才從餐廳下班回來,看到林風默默的坐在家門口,也是嚇了一跳,當看清是林風的時候,王蘭蘭還是很高興的,畢竟她在這裡有林風這樣一個哥哥,心裡也還是有些牽掛的。
林風顯然還是有些不適應王蘭蘭的熱情,只見他從口袋裡掏出十幾張百元大鈔放在了王蘭蘭的手裡,歉疚的說道:“蘭蘭,這是上次你陪我去醫院墊付的錢,我這一直忙,也沒有時間過來,你不會生我的氣吧?”
“林大哥,怎麼會呢,你在天海是我唯一信任的朋友,我怎麼可能不相信你呢,你看,你送我的玉菩薩我一直戴在身上呢!”王蘭蘭從脖子裡拿出了林風送給她的玉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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