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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動,保證提供我一些耐心、一點點建議、少許祥和,還有一張床,讓我可以在這漫漫長夜好好思索自己的人生,考量我成為殺手的決心,想念我的嘉娜。我別無選擇,只能踏入旅館。櫃檯服務員問我要不要看電視,我要了一間配備電視的房間。
我進房開啟電視,當黑白影像在眼前出現,我告訴自己,這個決定下得挺不壞。我不必與一個無可救藥的不幸殺手,一起度過漫漫長夜,電視裡黑白兩色的朋友們會陪我作伴;他們歡樂笑鬧,戲弄別人,因為他們早就把嘲笑作弄他人視為家常便飯。我開大了音量,當電視裡帶槍的男人互相叫陣,美國製汽車開始加速疾駛,呼嘯滑過彎道時,我頓覺如釋重負。我望向窗外的世界,平靜地觀察風中纏結的西洋慄。
我無處不在,無處可尋,所以才會覺得自己置身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一塊中心區;而這個故作可愛又令人厭煩的旅館房間,就位於這個世界的中心。從窗戶看出去,可以瞧見我想幹掉的那個人房裡的燈光。我沒有真的看到他,但我很高興,因為他就在那裡,而我要在此處過夜;況且,我電視裡的朋友們,已經開始互飆子彈。我的獵物熄燈後不久,我也睡著了。我沒有思索人生、愛情的高深大道理,也沒去想那本書,而是在電視的槍聲中入眠。
隔天早晨醒來,沐浴梳洗後,聽到電視正播著氣象預報,說今天全國都有雨,我沒關電視就離開房間。興奮漾滿全身,我活脫是個為了愛、為了對某本書的沉迷,而動手殺人的年輕小夥子。我不僅沒在鏡子前整理儀容,也沒有檢查腰間的華瑟槍。套上紫色外套後,我看起來八成像個樂觀活潑的大學生,正趁著暑假期間行遍各城鎮,挨家挨戶兜售《新世界百科全書》。符合這種形象的大學生,應該會與路途中巧遇的愛書人暢談人生和文學,不是嗎?我早就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下子就宰了他。我步上一段階梯,按下電鈴,以為會傳出一陣“鈴鈴……!”的聲響,但沒有,我只聽到某種電子裝置發出小鳥鳴囀般的叫聲,像是金絲雀的聲音。最新流行的玩意兒,總是能暢行各地,連華倫巴格這樣的小地方亦不例外;同樣的道理,無論走到天涯海角、世界盡頭,殺手也總能夠找到他們下手的目標。類似的情節在電影裡都是這樣演的,被害人會表現出一種已經瞭然的態度說道:“我知道你會來。”但是,我的情況並非如此。
他面露驚訝之色。但他並不是為了自己的訝異而驚愕,對於我的到來,他只視為日常生活中的平凡點滴。他的五官長得不錯。沒錯啦,雖然此時此刻,這個事實沒有多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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