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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相中元寶的不是別人,正是元寶的舅舅王繼業。王繼業一直看外甥有出息,尤其自打外甥讀書時起,氣派就更不一樣了,聽姐姐說如今在學洋文。王繼業本著肥水不流外人田以及親上加親的樸實思想,就想跟姐姐做親。
他家裡有個閨女,比元寶小兩歲。
閨女給親姑做兒媳婦,這以後也吃不了虧。
王繼業跟姐姐一說,王氏挺樂意。她也想,她是個沒閨女的,有親侄女給自己做兒媳婦,以後肯定孝順她。
王氏瞧著,元寶雖然不像沒孝心的孩子,但就元寶這成天半點活兒不幹就知道瞎臭美還挑吃挑喝的臭脾氣,指望元寶伺候她不太現實,還是得找個好媳婦。
不過,王氏樂意沒用,她一人可做不了主。
家裡就元寶這一個寶貝疙瘩,這事兒沒有不跟當家的商量的理。
王氏回家跟林百畝一提,林百畝就不很樂意,王氏跟林百畝道,“你別現在就不樂意,繼業說了,到時給花花陪嫁二十畝肥田。”
林百畝頓時心下鬆動,問王氏,“這話當真!”
“當然是真的了,繼業還能騙我不成?”王氏盤腿坐炕頭,放下手裡的針線簸籮,跟林百畝說,“你想想,花花那孩子長的也好,再加上這嫁妝,不是配不上咱們元寶。”
林百畝頗為意動,這年頭,二十畝肥田也得上百大洋了,這可是一筆不小的嫁妝。尋常人家有二十畝肥田,一家子吃食都有了。
何況自家還有百十畝地,這加起來,兒子這輩子就能不愁吃喝。
林百畝跟王氏都願意,晚上元寶放學,王氏開玩笑的跟元寶說,“元寶,把你花花妹妹說給你當媳婦好不好?”
元寶放下挎著的書包,“好什麼呀!”
王氏把晾好的溫水遞給兒子,“怎麼不好了?你去你姥姥家,不常跟花花玩兒麼。”
元寶接過茶盞喝兩口,放下說,“常先生說了,現在都不叫女人裹小腳了。花花是小腳,我才不娶小腳媳婦哪。”
“你知道什麼呀。人都說腳越小人越俏,這要大腳片子,哪兒能嫁出去的!那大腳的姑娘,都是沒人要的!”不說旁人,王氏也是尖尖俏俏的小腳。
元寶是個緊追流行的性格,他雖然沒去過城裡,卻很嚮往外面的天空,尤其常先生對於這些陳規惡俗大加撻伐,就說過,好端端的女孩子,非給裹腳弄個殘疾,簡直豈有此理!元寶的審美天生與眾不同,在保守的對小腳尚推崇的農村,他也從沒覺著小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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